专项基金存款
中国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农业等生产企业存入银行的各项有专门用途的基金
专项基金存款是中国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农业等生产企业存入银行的各项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更新改造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折旧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等。这些基金的来源有国家财政拨款,有企业按规定从成本或利润中提取的款项。专项基金采取先提后用,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这种存款的稳定性和方向性,决定了它是信贷资金的可靠来源。1993年7月1日实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职工福利等基金不再提取。
分类
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挖、革、改拨款等等。
来源
国家财政拨款;和企业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和从利润中留用的资金。
使用原则
专项基金的使用直接影响国家资金的集中和分配,也关系到企业生产的发展和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一般在使用中应做到:先存后取,节约使用,专款专用,不得随意留用或动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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