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之罪
汉语成语
不测之罪,汉语成语,拼音是bù cè zhī zuì,意思是指大罪,死罪。出自《报燕惠王书》。
成语出处
战国·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
成语辨析
【近义词】:迷天大罪
成语用法
作宾语;指大罪
示例
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不测之罪么? ★《好逑传》第十三回
参考资料
不测之罪.知网.
不测之罪.汉辞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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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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