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图书馆
国家一级图书馆
上虞图书馆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是上虞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织部份,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信息的学术性服务机构,也是上虞藏书、目录和图书馆间协作、业务交流中心;是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上虞图书馆的前身是成立于1917年的上虞县公立图书馆。
1927年,改名为上虞县立中山图书馆,其馆址在丰惠镇学宫路崇圣祠内。
1933年,与当时的县立中山民众教育馆合作,在民教馆增设阅书室一处。
1946年,被并入民教馆。
上虞解放后,民教馆由文化馆接收。
1950年9月24日,上虞县文化馆图书室对外开放。
1956年5月,在上虞县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上成立了上虞县图书馆。
1958年,复并入县文化馆,
1971年起,局部恢复开放。
1978年,上虞县文化馆在拆建新房时,图书馆又停止开放。
1980年,文化馆新馆建成后恢复上虞县图书馆名称,行政上由县文化馆兼管。
1984年,上虞县图书馆单独建制。
1985年1月,县图书馆正式与县文化馆分设;同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建造县图书馆新馆。
1989年10月15日,上虞县图书馆馆舍竣工。
1990年1月20日,新馆正式对读者开放。
1991年,上虞撤县设市,改称上虞市图书馆。
2006年3月,上虞图书馆又一次新建馆舍,新馆地处市民中心一路2号。
2006年10月8日,新图书馆开放。
2007年11月6日,外借室实现全开架阅览。
2009年4月23日,中午开放,延长图书馆的开放时间由原来的6个半 小时为9个小时。
2013年10月,撤销县级上虞市,设立绍兴市上虞区,图书馆名字改为上虞图书馆。
2018年,上虞图书馆内部改造,电子阅览室合并至二楼外借室,新建城市书房、亲子阅览室、国学讲堂、四库全书及地方文献陈列室、读者活动室、新自修室。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上虞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0年12月底,上虞图书馆收藏文献总量已达929669册,其中图书计836035册、古籍33458册、视听文献6件、报刊60170件。数字资源以上虞图书馆网站、微信资源推广作为重点,数据库资源在90TB以上。
据2022年2月上虞图书馆官网显示,上虞图书馆收藏的馆藏特色有地方文献、善本书目、家谱目录、方志、受赠图书、上虞姓氏等。其中地方文献从1994年起,收藏包括古籍在内的地方文献1000余册。特别是不同时期的《上虞县志》收藏完备。古籍地方文献包含有幽光草一卷 (清)连研香撰、上虞县志稽疑四种十六卷首一卷 连光枢纂修、曹娥庙资料选 第三辑/曹娥庙维修办公室编、舜帝庙志三卷 谷旸编、民国上虞县新志稿二十四卷 干人俊纂等;上虞官修方志始于宋代,历元明清各朝皆有志书修成,达十五种之多,如上虞市图书馆藏的明万历《新修上虞县志》、清光绪《上虞县志》、《上虞县志校续》等,及至建国后的《上虞县地名志》《上虞县志》和其它专业地方史志相继编竣出版,多达20余种。家谱目录已有三十三种整理入藏。
据2022年2月上虞图书馆官网显示,上虞图书馆收藏数字资源达90TB;包括特色数据库、数据库资源、随书光盘、浙江网络图书馆、浙江数字图书馆。其中特色数据库包含有上虞家谱、上虞方志、上虞名人、上虞文物、上虞风俗、上虞大事纪、市民讲坛、胡愈之纪念室等, 数据库资源包含有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中国方志全文数据库、畅想之星电子书、博看期刊数据库
支撑保障
据2022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上虞图书馆设图书借阅室、少儿图书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参考咨询室、自修室等服务窗口,全方位地为读者服务。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累计建设“天香书吧”19家。全面实现免押金注册服务、支付宝借阅宝自助办证服务、免逾期费服务。全馆实行RFID自助借还,提供免费wifi服务。乡镇(街道)分馆、城市书房及88个文化礼堂纳入服务体系。实现区内公共图书馆(室)图书资源的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检索,系统内文献实现通借通还。
组织体系
截至2020年12月底,上虞图书馆设有办公室、借阅部、信息技术部、采编部4个机构部门。正式在编人员18人,其中,大学本科16人,占正式职工总数88.89%,大专学历2人,占正式职工总数11.11%;具有专业技术资格18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6人。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上虞图书馆参与编辑出版的图书包含有《上虞县历代文化名人介绍》《绍兴市上虞区图书馆等八家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绍兴市上虞区图书馆等九家收藏单位民国时期传统装帧书籍普查登记目录》。
2020年,收集家谱和地方文献130种296册,数字化30册。编撰《信息与参考》一年4期,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做好“两会”服务工作,编撰“两会专刊”。
机构荣誉
1999年以来,上虞图书馆五次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13年,上虞图书馆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5年,上虞图书馆被上虞区委评为2014年度“五好”基层党组织。
2016年,上虞图书馆被区人民政府评委2015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2017年,上虞图书馆丰惠分馆荣获“读者最喜爱的乡镇(街道)图书分馆”。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上虞图书馆形象标识:
服务理念
开门办馆、服务大众。
文化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上虞图书馆举行的文化活动包含有“阅读马拉松”、“我是讲书人”、“上虞人读诗词”、“亲子阅读”等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机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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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1、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
2、注意仪容、仪表。公共场所,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
3、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请将手机及其它电子物品调整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外借室、少儿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及自修室拨打、接听电话。
4、保持馆内整洁,不得在馆内禁烟区吸烟,不得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不可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自觉维护馆内的清洁卫生。
5、外借书刊,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违章携带书刊出馆或蓄意毁坏均视为盗窃行为。
6、遵纪守法,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和该馆有关的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管理。
7、入馆读者请自觉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图书馆一楼报刊室旁边设有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借阅制度
1、在总服务台完整填写《借书证办理申请》表,以便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
2、借书证为一卡通,在绍兴图书馆,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图书馆都可以使用。成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少儿(16周岁以下)凭监护人有效证件或本人户口簿,办理免费借书证一本,免收押金和工本费。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借书证,一是在上虞图书馆一楼服务台现场办理。二是在上虞图书馆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三是通过“支付宝”办理信用借阅证。
3、借书证每二年核证一次。即领证期满二年后,在服务窗口办理核证手续,即可在第三年连续使用。
4、借书证遗失,凭有效身份证件,请及时到服务窗口挂失。
5、需要退押金读者,凭借书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有关手续,少儿读者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6、网站借书证登陆密码提示:1、初始密码为办理读者借阅证时的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如是X,则用O代替。(2015年1月22号以前办理的初始密码与上虞图书馆借书证号相同)。请注意字母大小写。如需修改密码,请致电服务台。
7、微信,支付宝可绑定二维码证,在图书馆自助借还机操作时,扫一扫“二维码证”可以借还书。
1、图书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按内容进行分类、排架;
2、该馆实行开架管理,读者凭借书证进入,随身物品(包、图书等)请勿携带入内;
3、读者可自行在电脑上检索该馆书目信息,也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4、读者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如不借走,请置于书架任意空位或储物篮内,工作人员会替您放回原处;
5、每次借阅最多不超过10册;
6、图书借期45天,如有需要可在外借窗口或网上续借一次,网上续借请登录上虞图书馆网站。2019年5月23日之后,读者借书超期将不再产生超期费,2019年5月23日之前已产生的超期费仍需支付;
7、借书时,请读者检查图书是否存在涂画、污损、缺页等现象,并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8、想借图书若已借出,可在服务窗口或上虞图书馆网站办理预约手续;
9、请爱护图书,勿在书刊上圈划、批注等。如有遗失、污损等现象,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10、请文明借阅,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在室内吸烟、进食、丢弃废物等。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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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