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概况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主管本区教育的行政部门。
2019年3月,杨遇霖为宝山区教育局局长
单位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58号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宣传、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提出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和指导乡镇各类教育。
(四) 审核或审批社会办学力量,并按市有关规定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
(五) 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和教育费附加使用计划,统筹管理区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有关专项经费;承担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六) 统筹管理中小幼等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七) 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 统筹规划并指导本区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 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配合乡镇及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外来民工子弟学校。
(十) 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宝山区教育局下设七个职能科室,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成职教科、体卫艺科科、人事科、计财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19:2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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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