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创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市级专项规划的立项管理;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起草涉及发展改革工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同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
(二)研究提出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统筹协调本市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研究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市场化改革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和相关政策;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改革,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经济体制、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总体工作协调推进;指导推进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性资金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组织编制市级建设财力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需要综合平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审核)的投资项目;审批市级建设财力等政府性资金项目;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协调推进实施«招标投标法»。
(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研究提出本市产业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编制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和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综合平衡和协调解决本市信息化发展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产业布局及各类开发园区的设立、调整和产业导向的意见。
(六)综合分析本市全社会资金形势,研究提出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对全社会资金及相关预算包括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平衡协调提出意见;协调指导市级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融资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市级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订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计划;统筹本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本市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金融风险防范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市企业债券发行的转报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牵头协调推进本市创业投资的发展;参与研究本市财税政策。
(七)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加强对本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协调指导;推进本市涉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涉外投资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本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安排国外贷款建设资金项目;协同推进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协助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开展本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八)负责本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负责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本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本市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九)研究分析区级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情况,提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有关政策;统筹协调涉及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重要事项,指导各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城镇化发展战略、郊区城镇体系和城镇布局的政策意见,推进郊区城镇建设;参与研究本市“农村、农业、农民”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政策。
(十)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本市贸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市要素市场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本市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能源等方面的战略储备;负责拟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与政策,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十二)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研究社会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协调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的发展政策,综合协调与推进社会建设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三)统筹平衡本市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综合分析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综合平衡本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本市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十四)研究提出本市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市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政策;负责本市能源资源的统筹平衡与调控,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能源预测预警;综合平衡本市能源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指导、实施能源建设与科技进步,协调推进能源市场建设;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政策,协调推进国土整治;负责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平衡和配置管理、综合协调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做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和统筹平衡,参与编制本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统筹本市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负责本市有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十六)研究本市与国内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出本市服务长江三角洲、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跨地区合作的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重大事项,推进有关重大项目建设。
(十七)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本市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综合调控政策,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推动建立面向自然人和法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组织协调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记录、共享、披露和使用,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协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组织推进相关专业人才发展工作;协调推动跨省市信用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委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信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督办、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信访办理;负责内外事接待、后勤服务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和委机关资产管理等。
政策法规处
组织制定和协调综合性的重大政策、重大方案;跟踪评估有关重大政策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委立法、普法、法规协调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对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协调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委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组织人事处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系统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统战、人才、外事、工资福利及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根据市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开展本市综合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含正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思路,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评估宏观政策效应;开展上海市经济社会形势监测分析;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研究提出推动本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草案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监测和动态调整;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思路;指导部门和各区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各区中长期规划与全市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本市重大区域性规划和重大综合性规划。
综合改革处(自贸区建设推进处)
研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拟订全市中长期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安排;组织研究、论证和拟订本市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跟踪、评估、分析本市重要改革方案执行情况;提出推进所有制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规划方案及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推进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落实自贸试验区重点改革事项等工作;承担上海市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定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推进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市级建设财力资金年度安排方案,负责审批、审核、管理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承担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综合监管处(财务处)
负责拟订委有关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任务,协调推进项目监管工作;负责加强全委安排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对委部门预算资金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委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委系统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市各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与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
研究提出并推进落实本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三农”发展和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指导和联系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开放经济发展处(经贸发展处)
负责本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性工作,研究制定本市对外开放综合性政策;提出本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对本市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按权限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按权限对本市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备案;负责间接利用外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有关国内外贸易流通发展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本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国际产能合作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本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地区发展处(乡村发展处)
研究提出本市重点区域战略布局和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本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与改革措施;研究协调本市“三农”发展、生态建设及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指导和联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城市发展处(交通发展处)
负责统筹本市综合交通、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上述领域的发展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上述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
组织研究提出本市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平衡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发展;研究提出本市产业布局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本市工业内外资重大项目及物流建设项目;承担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高技术产业处
组织拟定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组织拟定和统筹实施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统筹科技、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权限审批、备案、核准和审核转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综合平衡和协调解决本市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市“双创”工作;承担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本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日常协调工作。
能源处
研究提出本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市能源供需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本市能源项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及能源结构调整;组织管理本市天然气等能源储备;协调推进能源市场建设,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发布能源信息;指导能源科技进步。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研究本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本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强度总量控制目标以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推进分解落实;按权限审批、核准本市生态环保、水务(海洋)、绿化、市容环卫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承担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并协调实施本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领域事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本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社会发展领域建设项目。参与推进创新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处
统筹研究和综合平衡本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战略、发展思路和重大问题等;开展民生保障领域形势分析、重大课题研究以及实施政策的跟踪评估;组织研究并提出促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并协调完善促进本市消费的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并推进本市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工会、共青团、退役军人保障、人社、医保、民政、残联等领域重大项目。
经贸流通处
研究提出本市贸易发展战略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本市重要商品的供求平衡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授权机构职能;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商贸流通领域建设项目;负责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
人口综合处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起草人口综合调控政策建议和规章草案;综合平衡人口发展的重大问题及重大政策,开展人口政策评估;参与协调全市人才相关政策;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妇联、妇儿工委、残联等领域重大项目。
财政金融综合协调处
研究分析和平衡协调本市全社会资金状况,研究提出政府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支出安排;统筹研究本市国有资本布局、改革发展规划、金融产业发展规划、财税改革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市企业债券发行的转报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协调推进本市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市政府出资或发起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与制度建设。
价格监测监督处
负责本市重大价格政策综合协调,跟踪分析、预测预警价格变动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建议;依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制订和调整《上海市定价目录》和《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负责教育、养老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交通运输等重要公用事业,司法服务等重要专业服务的收费管理;按照分工负责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价格管理处
研究提出价格政策与价格改革的相关政策建议;拟定本市资源、能源、房地产等领域价格政策与措施,编制相应的中长期价格改革和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拟订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电、天然气、成品油、供水和污水处理、保障性住房和公有房屋、有线电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组织纳入本市听证目录的有关价格听证工作。
社会信用推进处
研究提出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负责编制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重大政策,推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统筹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指导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协调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规范和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承担市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职责。
营商环境建设处
负责拟订本市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各区各相关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开展国际、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及交流活动,组织对各区营商环境开展考核评价;协调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
负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组织落实,共同拟定和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长期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重大合作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负责重大合作事项的跟踪督促与统筹协调;负责统筹管理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承担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市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有关事项;负责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团委)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负责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保障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委党组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现任领导
顾 军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石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刘 平 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卢 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参考资料
直属单位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上海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
获得荣誉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021年7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党支部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