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动力
配电箱与
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
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
垂直距离应大于1.4m,小于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
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1、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
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
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
工艺标准的要求。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
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
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
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
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
顶丝压接时,多
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
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