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汉制,三公皆可开府,因称三公为“三府”。后世因之。亦用以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1. 汉制,三公皆可开府,因称三公为“三府”。后世因之。亦用以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汉 王符 《
潜夫论·班禄》:“三府制法,未闻赦彼有罪,狱货惟宝者也。”《
后汉书·承宫传》:“三府更辟,皆不应。” 李贤 注:“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
清
顾炎武 《郡县论九》:“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
《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这通判是个三府,所以他一个六品官,和四品的知府是平行的,拜会时只拿个晚生帖子。”
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
丞相和
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
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