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三孩政策,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
发展进程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21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中央决定顺应群众期盼,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八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三是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四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五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六是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七是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八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2021年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
2021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2021年8月17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其中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精简登记事项、优化相关服务、强化人口监测三方面进行详细安排,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在精简登记事项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实行生育登记。精简办理所需材料,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暂时无法获取信息的可实行承诺制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推广电子化登记,各地应普遍实现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政策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根据各地政府官网梳理,截止2022年2月6日,在已公开的30个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大都将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列为2022年的重点任务之一。
各地实施
2021年7月28日,攀枝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新政包括高层次人才待遇激励、提供创新创业支持和奖励、提供就业补贴、外地和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等多项具体措施。其中,关于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的政策,此举让攀枝花成为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2021年8月4日,“北京12345”援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 7 月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021年8月,烟台市日照市出台“三孩”支持政策。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明确生育三孩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有关待遇。日照市出台“2+N”支持政策体系。
2024年5月消息,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庆云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以家庭为单位,二孩家庭每月发放300元育儿补贴,三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2021年8月25日,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儿童友好制度深化行动、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儿童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儿童友好参与共建行动共四大行动,包括12类55个具体项目,涵盖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福利、家庭、环境等多个领域。
2021年8月9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文,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2021年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2021年8月19日,安徽省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2024年5月,“合肥发布”官微消息,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合肥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合肥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补贴金额为: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021年8月12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甘肃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2021年9月,甘肃省临泽县发布《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同时,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
2024年11月14日,甘肃省肃北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一篇文章称,肃北县出台《肃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增长奖补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累计享受最高10万元的补贴。《奖补办法》提到,为稳妥有序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肃北结合实际,主要对拥有肃北县常住户籍且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生育、产假、医疗补助等奖励。医疗补助从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和住院医疗3个方面给予补助。
2021年8月17日,江西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从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
江西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发布的2024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通知中,一项关于“人文关怀”的加分政策中提到“已生育三孩的教师”给予5分加分。
2024年10月25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文件《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给出十项保障政策。
2021年8月10日,厦门市家庭发展事务中心成立。2021年拟新建10家普惠托育试点,可为市民再提供985个普惠托位,缓解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看护的难题。
武汉市为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纳入武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如果夫妻两人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2024年8月湖北宜昌伍家乡共同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共同村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一次性生育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共同村村民合法生育二孩、三孩将给予一定金额补助,生育二孩奖励2000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奖励50000元。该奖励政策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1月,湖北省孝感市出台《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且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将享受育儿补贴、产假补助以及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符合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享受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此外,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妇女,产假延长至8个月,符合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对未参加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按每月600元的标准,发给产妇8个月产假补助。
2021年10月,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021年11月,上海市总工会发布《关于基层工会做好第三胎生育慰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说,基层工会在会员生育第三胎时可给予实物慰问,慰问标准不低于第二胎,父母双方均可在各自单位工会享受慰问。
2021年12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称: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22年4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修改。
2022年5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按照该规划,郑州市将把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针对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3年9月,郑州全面实施优化生育政策规定,对新生儿入户郑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别一次性发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儿补贴。
湖南省
2022年6月21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杭州市
2023年2月22日下午,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杭州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出炉。杭州今年将首次向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发放育儿补助,拟向二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向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
2023年9月10日起,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怀孕(生产)三孩的杭州户籍孕(产)妇怀孕(生产)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别计算。
黑龙江省
2023年4月10日,《哈尔滨市育儿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挂网公开。哈尔滨拟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年8月,广西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对生育保险报销对象首次取消孩次限制。中国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一般为政策内生育家庭,四孩及以上家庭通常无法获得生育保险保障。这意味着,广西将成为中国第一个对女性生育提供保障突破孩次限制的省份。
温州市苍南县
《苍南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
呼和浩特
2024年5月,《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呼和浩特市户籍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对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家庭每人每年600元的托育机构照护补贴。
赣州市上犹县
2024年10月25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文件《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
调整变化
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经过十几年循序渐进的调整,生育孩子的权利正逐步回归家庭。
面对持续低的人口出生率,辽宁、湖北、新疆等地出台了更加积极的生育政策,延长产假时间、提高生育补助等“真金白银”的政策相继实施。陕西省则明确表示,要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同时,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中国邮政于2019年1月5发行的己亥猪年邮票(2-2)“五福齐聚”,其图案是两只大猪带着三只小猪。“五福齐聚”,是首次在一枚生肖邮票中完整体现“全家福”的概念,两只大猪和三只小猪同时出镜,其乐融融,寄托新春时节合家团圆、五福临门的美好祝福。有外媒猜测,这是中国即将开放三孩政策的预兆。
政策走向能不能从邮票上看出来,不太好说。但是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再到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中国生育政策逐渐放开。加上日前各地真金白银的补助补贴,可以看出,对于鼓励生育,从国家到地方,都会越来越下本。
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2021年5月31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1、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国家近年来不断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积极应对少子老龄化。
2、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关系千家万户。当前,我国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主要基于的考虑是: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将之写入宪法确定为基本国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先后作出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在人口结构转变的关键时期,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积极回应社会期待,适时作出重大决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近年来政策调整使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
3、近年来,我国对生育政策作出了几次调整,产生的效果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取得明显成效。
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截止2021年5月31日,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6.6%提高到2020年的17.95%。近年来,由于政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50%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3年的118降至2021年的111左右。
出生人口下降 群众生育意愿有待释放
4、我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近年来出生人口仍有下降的原因是:
答:世界发达国家普遍生育水平较低。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社会保障完善,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近年来,出生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生育妇女规模减少,婚育年龄推迟。一方面,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规模不断下降。“十三五”时期,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规模年均减少340万人,2020年同比减少366万人。另一方面,婚育年龄推迟造成当期生育的妇女减少。2006-2016年,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分别从23.6岁、24.3岁推迟到26.3岁和26.9岁,20-34岁女性在婚比例从75.0%下降到67.3%。此外,全国结婚登记人数连续7年下降,从2013年的1347万对下降至2020年的813万对,减少40%。其中,初婚登记人数从2386万人下降至1399万人,减少41%。
二是群众生育意愿降低。截止2021年5月31日,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调查显示,因为“经济负担重”的占75.1%,“没人带孩子”的占51.3%,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达42.9%。
三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多项调查研究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多个国家和地区生育水平下降。受疫情影响,年轻群体就业、收入状况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婚育安排进一步延后或取消。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与2019年同期比较下降幅度较大,可能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一定关系。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5、实施三孩政策,还需配套措施是:
答: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6、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改善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等方面会产生的影响有:
答: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20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十四五”末期将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阶段(占比超过20%),在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阶段(占比超过30%)。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统计数据
2023年10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报》,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三孩及以上占比为15.0%。
网络热词
2022年01月,“三孩政策”入选2021十大网络热词。
相关事件
2024年11月,有重庆万州区居民在社交平台表示,近期接连收到当地卫健委发送的群发短信,内容主要宣传生育政策。11月19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从万州区卫健委获悉,确实有群发两条短信,“主要是为了宣传新的生育政策。”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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