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推事
唐朝审理大案时的审判制度
三司推事是唐朝审理大案时的一种审判制度,三司分别是御史台、刑部、大理寺。
唐以
大理寺
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和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刑部为中央
司法行政机关
,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案件驳令原机关重审,或迳行复审;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
御史台
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每逢大案,常常由
大理寺卿
会同刑部侍郎、
御史中丞
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
三司:御史台、刑部、大理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8 15:40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