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
《
资治通鉴·
唐德宗贞元二年》:“滉曰:‘滉力可及,弟宜早入朝。丈母垂白,不可使更帅诸妇女往填宫也。”
胡三省注:“诸父执谓之丈人行。
韩滉与
刘玄佐结为兄弟,则礼其父为丈人行,故呼其母谓之丈母也。”
这个解释大概是从“丈人”原来的意思
泛生出来的。也就是说“丈母”是指“丈人”的妻子,即女性老人。
据传,岳父、岳母还有一个别称:丈人、丈母。“丈”本来是古代对长辈男子的尊称,男人年满七十岁可以得到官府赏赐的拐杖。“拐杖”的“杖”最早写作“丈”,因此“丈人”就是手持拐杖的老人,受赐拐杖是一种荣誉,故以此尊称老年男子,后来慢慢演化为对妻子父亲的专用称呼,妻子的母亲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称为“丈母”或者“丈母娘”了。
宋朱翌《
猗觉寮杂记》卷下:“《
尔雅》:妻之父为外舅,母为外姑。今无此称,皆曰丈人、丈母。柳子厚有祭杨詹事丈人、
独孤氏丈母,则知唐已如此。”
《
儿女英雄传》第十一回:“这
安公子才作了一天的女婿,又遇见这等一个不善词讼的丈母娘,脸上有些下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