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于1949年5月23日创刊,是
中共中央华中局(后改为中南局)及
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机关报,覆盖中南六省。1952年12月31日,中南局决定停办机关报而将《长江日报》移交给武汉市委。困难时期纸张供应紧缺,1961年1月6日,湖北省委通知《长江日报》停刊,与《
湖北日报》合并。1967年1月21日复刊。
作为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旗舰媒体,《长江日报》以“影响有影响的人”为办报追求,以“大城大报”为目标,着力打造一份负责任的正报、有格局的大报、重关怀的厚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巩固主流舆论阵地,在新的传播生态下努力实现地方媒体的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探索机关报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长江日报》坚持新闻立报,截至2017年共44件作品获
中国新闻奖,获奖人次134人次。2012年以来5年获奖达11件,其中一等奖3件,获奖数量和等次位居全国
副省级城市党报前列。
《长江日报》以党报全媒体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媒体融合,长江日报官方微博粉丝量突破百万,
微信破50万。“长江日报最武汉”微信平台服务百万大学生,已成为全国校园类微信“最大号”之一。2017年5月21日,长江日报新闻客户端正式上线;6月,获评《传媒》杂志社、中国报业全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媒体深度融合30强”。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党报总编辑联席会议上,“城市留言板”获首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党报“媒体融合最佳案例奖”。作为中部地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综合性日报,《长江日报》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城市机关报第一方阵。在2013-2016年中国报刊广告投放价值排行榜中,《长江日报》连续位居“全国城市日报10强”第三名。2015年,《长江日报》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为“百强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