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奖
中国全国年度优秀新闻奖项
中国新闻奖(China Journalism Award)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奖项沿革
1989年,中国新闻奖的创办于开展的“现场短新闻”评选。
1990年,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批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创办中国新闻奖。
1997年,中国新闻奖增设了新闻论文评选项目,每两年单独组织评选一次。
2004年,中国国际新闻奖纳入中国新闻奖系列,在中国新闻奖定评前,举行国际新闻奖复评暨年赛。
2006年8月,中国新闻奖首次将网络新闻作品纳入评选。
2018年5月,中国新闻奖增设媒体融合奖项,设立6个评选项目,分别为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新媒体报道界面和融合创新,共50个奖数。
2020年11月2日,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本届中国新闻奖共设29个评选项目,来自全国各级各类媒体的348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5件,一等奖68件,二等奖105件,三等奖170件。
2021年6月3日-10日,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项目公示。11月7日,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来自全国各级各类媒体的346件作品获奖,其中,特别奖5件、一等奖67件(含12件新闻名专栏)、二等奖104件、三等奖170件。
2022年6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第32届中国新闻奖将启用此办法进行评选。11月8日,第32届中国新闻奖揭晓。来自全国各级各类媒体的376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中,特别奖3件,一等奖72件,二等奖116件,三等奖185件。
2023年11月6日,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来自全国各级各类媒体的377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3件,一等奖73件,二等奖114件,三等奖187件。
2023年11月,“中国新闻奖进校园”主题活动在广东汕头大学举行。
2024年3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专项初评报送单位,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教研机构报送单位发布了《关于开展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10月29日起,中国记协在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中国记协网公示第34届中国新闻奖。
2024年8月25日,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审议评选细则通过。11月7日,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
奖项设置
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设奖数额不超过3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8个(包括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106个左右;三等奖176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5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等待遇)。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每个刊播单位的文字作品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3个评选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每个刊播单位的广播、电视作品同上。
每个参评项目的设奖数额由中国新闻奖评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当届作品的质量、结构和报送、评选具体情况提出建议,经评委会全体会通过。
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共设29个评选项目。
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 确定10件新闻摄影作品、13件新闻漫画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
1.文字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
2.文字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
3.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
4.新闻漫画:评论新闻的漫画作品。
1.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2.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
3.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2.评论:对新闻事件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
3.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4.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该台自采的优先。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6.新闻节目编排:以动态消息为主的常设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
1.新闻专题类:综合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含新闻访谈作品。
2.页(界)面设计:新闻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包括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
1.短视频现场新闻:在移动端首发的视频新闻。
2.短视频专题报道:在移动端首发的视频专题报道(含微纪录片)。
3.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
4.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
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体裁及类别同其他项目),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
1.新闻名专栏:各媒体原创并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新闻网站和新媒体专栏要求年度内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新闻网站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新媒体专栏应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
2.新闻论文:研究论述新闻实践、新闻理念、新闻理论的文章。
评选规则
评选组织
中国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新闻主管部门、新闻单位记者编辑代表、各地记协领导、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代表等110人左右组成。评委会人员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报经中宣部同意后聘任,任期一届。评委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
评选委员会负责中国新闻奖评选。每届评委人数100名左右,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聘任并报经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届。评委实行回避制。各单位申报的评委,该人或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的,应当回避。
评委实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对部分评委单位本着上届出任评委的地区和单位该届不再推荐的原则,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抽签确定推荐评委的地区和单位后,请相关地区和单位按规定条件推荐人选。
1.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2.符合相关专业从业经验要求。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解放军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行业报协会各1位负责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各1位负责人;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副主席和书记处书记。(27名左右)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负责人担任摄影、漫画、副刊项目评委。
2.科技日报社、人民政协报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国新闻社、学习时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按轮换制原则推荐相关采编业务负责人。(5名左右)
3.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以外的全国性行业类媒体和地方新闻单位业务骨干,要求是在职的“两奖”获奖者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中青年编辑、记者。网络、国际传播方面,可放宽为副高以上职称。(21名左右)
4.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人选担任评委。为增强评委会专业性,各省级记协必须按要求推荐新闻单位在职且分管采编业务的负责人。(32名左右)
5.专家学者。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从上届未出任评委的专家库专家中抽取产生。其中从事广播电视新闻研究方向专家占50%左右,文字、网络新闻和国际传播研究方面的专家所占比例大致相等。(15名左右)
6.媒体融合奖项评委由符合条件的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
申报条件
中国新闻奖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由以上新闻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制作,在移动互联网平台首次发布传播。
曾获新闻名专栏以及新媒体品牌栏目奖项的栏目,如无重大创新变化,不再参评。
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存在导向错误、事实性差错的作品不得参评;上一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闻媒体,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参评人员原则上为新闻工作者,即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由新闻单位把握)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在新闻单位从事党务、行政、经营、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不允许参评新闻作品项目。
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参与采编制作的作品获奖,取消其个人获奖资格。
新闻教研机构的教师、研究人员可参评新闻论文项目。
评选考核
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如下程序推荐该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作品。
(1)组织该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该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3)领导班子按照该办法规定严格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并在该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按照该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将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参评作品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
(5)填写推荐表并由单位组织审核把关。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后提交有关报送单位。
自荐(他荐)
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名额不超过1个。
(1)向试点报送单位自荐(他荐)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各社会单位、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截稿日期前,按该办法规定,自荐(他荐)作品参评。
(2)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自荐(他荐)
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后,要认真按照该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选,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到推荐、报送范围。
(3)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自荐(他荐)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将另行制订办法,对自荐(他荐)作品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
(1)各报送单位(含试点报送单位,下同)要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制定该地区、该系统、该专项作品推荐办法、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初评时,要在坚持“评选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移动新媒体,省级媒体与地(市、县)级媒体,统筹兼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
(3)对同一题材作品,各报送单位包括专项初评单位务必择优报送,最多不超过3件。
(4)各报送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该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作品,并将候选的参评作品提交初评委员会审看、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的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作品。
(5)报送单位(含试点报送单位)在公开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参评作品申报材料(中央新闻单位、专项初评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公示,省级记协在省级宣传部门官网或省级主要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期结束后仍予以保留。在申报时提供每件作品参评材料公示网页地址备查。
(6)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将对报送单位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未保留公示网页或无法查询到公示作品情况的,将按违规报送对待。
(7)各报送单位要认真按照该办法各项规定受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同推荐单位认真核查有关违规参评情况,并按照该办法有关规定,撤销存在违规参评情况的作品报送资格;如举报不实,则要公开予以澄清。
(8)报送单位必须对报送作品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后,由领导班子(不含专项初评报送单位)集体决定报送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在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规定名额报送到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
通过审核的参评材料将统一在新华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评奖办公室认真受理并核查举报,对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撤销参评资格;无法确定的,报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其参评资格。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参考。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组织新闻教研机构、新闻媒体和外宣部门中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业务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分若干小组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审核意见送评委会或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参评作品资格审核由评委会确定。评委会未召集期间,由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评奖办公室作为评委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参评材料初审、审核退回工作,受理复议申请,并向评委会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评委会在充分研究有关参评作品审核情况、公示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作品资格。评委在认真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评选时,评委在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的基础上,分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作品,并按质量、票数排出顺序。
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荐情况,并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实到评委1/2赞成票。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三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一个评选项目的候选作品少于或等于设奖数额,经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经评委会同意,可适当调剂该项目设奖数额。在评选一、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设奖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未足设奖名额,空缺名额不补。其中,一、二等奖空缺数额计入下一等次该项目设奖数额。
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评委不得宣传、介绍、点评该推荐单位、该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评选细则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根据该办法和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订,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细则将随评选结果在新华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委托相关地方主管单位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
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中宣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历届回顾
奖项评析
中国新闻奖作为中国新闻业最权威的奖项,对于媒体不仅起着肯定和嘉奖的作用,同时也主导着中国一整年的舆论方向。作为媒体界的标杆,中国新闻奖可以说代表着中国的舆论方向。中国新闻奖作为中国舆论的指向标,对于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起着指导的积极作用。首先,中国新闻奖是对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正确性的肯定。中国新闻奖作为导向中的导向,本身就是正确舆论导向的标志和象征,获奖本身就证明了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的正确性,从而在媒体界更加规范正确的舆论导向性。其次,中国新闻奖对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的正确引导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获得中国新闻奖是中国每一个媒体的目标。从中国新闻界奖的评选标准可以看出,关键在于对当前社会正确舆论导向的把握以及媒体作品的公众影响力。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新闻奖推动了媒体的正确舆论引导。主流媒体作为中国媒体界中的重要成员,中国新闻奖对其的舆论引导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传媒》评)
从新闻功能上看,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对客观事实进行陈述并赋予其价值导向意义,创造正面舆论氛围,增强自豪感、成就感、满足感。对报道题材和报道倾向里,时事政治、社会生活、经济、灾难/医疗事故等,主要以正面报道为主。体现了中国新闻奖紧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解决民生热点话题,增加对正能量等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帮助社会民众对当下社会发展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树立信心。面对国际新闻报道时,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的框架脱离不了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的语境,渲染国际环境的复杂性、资本主义的两面性。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题材多为时事政治、社会生活、经济。政治类作品主要包括政界重要领导人的活动、讲话等。社会新闻类重在宣传典型,宣扬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正面报道与中国新闻奖的宣传价值有直接的关系,通过正面报道有利于彰显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和正面形象。以灾难性新闻为例,中国新闻奖中的获奖作品报道着重体现人民如何与灾难作斗争,以期待报道发挥弘扬顽强不屈的民族精神的功能,但是对灾难本身的报道较少,首先考虑社会效应,以维持社会稳定为主。获奖作品往往与大主题、大事件、大人物及政治经济环境相关,以人物报道报道为例,中国新闻奖中,以国家领导人和先进的典型人物为主的报道更容易入选。(人民网研究院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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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奖项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