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sch出自德语,“刻奇”,或译为“媚俗”。中文中尚无对应的词语,现人们所采用的“媚俗”这一译法多出自韩少功在翻译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时采取的译法。实际上,中文中的“媚俗”与kitsch的语义还是有许多出入。因此翻译界也有采用直译,即“刻奇”。意在形容一种被视为次等的
视觉艺术形式,对现存
艺术风格欠缺
品味地作复制,又或是对已获广泛认同的艺术作毫无价值的模仿,也用来形容人的一种虚假的自我满足的情感。“我流下一两滴泪,第一滴泪是因为感动,第二滴泪是因为我被我的第一滴泪而感动。”这第二滴泪就是“kitsch”。
Kitsch出自德语,翻译出来“媚俗”,是一种被视为次等的
视觉艺术形式,对现存
艺术风格欠缺
品味地作复制,又或是对已获广泛认同的艺术作毫无价值的模仿。这个概念亦有关于任何刻意地在作品中使用被公认为文化象征的元素然后廉价地
大量生产这些非原创的东西。 “媚俗”亦是指那些在美学上有所不足(不论是否伤感、迷人、具戏剧性或创意),在创意上只是通过重复惯例和公式,流于表面地模仿艺术作品的某些艺术种类。伤感的泛滥亦与媚俗有关。当代对媚俗的定义是带贬意的,用以描述那些并非创作出来表达自我,而仅是为了迎合商业目的和大众需求的作品。媚俗一般用作形容那些无重要性而又俗气、精心计算来讨好大众、被视为造作和空洞,而非真正的艺术的作品。媚俗这个概念最初所描述的一类艺术作品,是对19世纪在美学上传达夸张的伤悲和情绪的艺术手法(例如
通俗剧)的一种回应,所以,“媚俗艺术”和“伤感艺术”有密切关系。
因为kitsch(媚俗),人们就往往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追求。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一旦两者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分裂,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就会
完全失重,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从此无从判别,甚至形成善恶两极的同位合一。为了短期的商业效益,而不惜牺牲崇高和责任。在“
眼球经济”的招摇下,影视艺术的娱乐化、名人猎奇、商业炒作、隐私曝光等低俗的、恶俗的、庸俗的低趣味的媚俗现象大行其道,更可怕的是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媚俗就是把受众的心理体验压缩在了一个狭隘、浅薄的表层空间,使艺术失去了原有的深刻理性和美感,使受众失去思想的震撼和心灵的深度。远离了崇高和责任,媚俗便成了生命之重。
“kitsch”并不是一个新词,对“
媚俗”的道德
抨击早已有之、自古皆然。这个概念在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重新出场,频繁出没于当代文学批评中却有其特殊的文化语境。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快速确立了一种主导社会生活的商品价值观,
商品交换原则无孔不入地侵入文化领域。这显然刺激了大众文化的快速成长,阅读作品的读者摇身一变为文化的消费者,作家自然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了。根据需求而生产的市场逻辑有力地影响了文学的创作与批评,文学从众主义从中找到了经济学上自明的合法性。而“后现代主义”理论的适时引入又为这种迎合大众趣味的文学观念提供了人文知识上的合法性。文学与文化领域的“媚俗”现象在这种语境中蕴育而生,于是人们自然对“媚俗”这一文学批评术语重新产生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