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1989年9月,在合并郑州市百货公司和郑州市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并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郑州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已发行的
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1年因公司连续三年损亏,由山东三联集团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3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更名为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因大股东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借款,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法院执行拍卖公司股权,由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取得该股权,因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是国美电器成为第一大股东,2009年2月正式进入三联商社公司。
1.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通过与国美电器商品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国美每年将向三联商社提供不超过10亿的购货。三联商社董事长王俊洲表示,新一届管理层将尽最大努力,力争三联商社2009年不亏损。
2.公司青岛家电分公司与关联方
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合同,青岛分公司将位于青岛市台东一路37号地下一层全部、一层大部分、二层至五层的全部面积合计约2.4万平方米转租给青岛国美;租赁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每年房屋租赁费及设备使用费共计1080万元。
3.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0.0403(元),每股净资产0.8782(元),
净资产收益率-4.5851%,营业收入630836341.0100(元),同比增减-45.3738%;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8176.65(元),同比增减-123.0122%。
4.公司因欠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向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发放4000万元的抵押贷款,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标的金额为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