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成立于1997年,是由美国的一个
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负责的经济体联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简称CERES)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简称UNEP)共同发起的,秘书处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
2000年,GRI发布了第一代《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其在全球的影响已经遍布南美、北美、大洋洲、欧洲、南亚和日本,50个机构在GRI报告指南的基础上发布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2001年,按照GRI管理委员会(Steering Committee)的建议,CERES的董事会决定将GRI剥离,成为一个独立机构。GRI开始起草关于
合并成立法人组织和招募董事会成员的规则,并针对2000年版指南的使用者收集反馈信息,以便于修订。
2002年,GRI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
国际组织,以UNEP官方合作中心的身份成为了
联合国成员;GRI解散了管理委员会,正式任命临时董事会并选举主席,GRI的运营和
资产正式从CERES
分离开来,总部设在荷兰。同年,GRI第二代《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2002年版本(简称G2)在南非约翰内斯堡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正式发布。
2006年10月5日,GRI在
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大会,发布了第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也称2006年版指南,G3)。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于2002年1月发表了认可和支持GRI的公告,并
承诺鼓励其成员积极支持GRI。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和
OECD的“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和多国企业指南工作室”都曾多次高度评价GRI及其《指南》。2002年,GRI与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发起的“
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建立了合作关系。基于《指南》提供的报告在日本、美国和欧洲得到了一系列重要的非财务报告奖励,国际上一些著名媒体(如
《华盛顿邮报》、《金融时报》等)、著名
跨国公司(如
杜邦公司、
宝马公司、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等)都对GRI及其《指南》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