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交货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
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
清关手续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
运输方式,当在
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
DEQ术语。
边境交货介绍
A 卖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
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
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
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
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经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
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其他信息
(A)运输合同
(I)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的
交货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交货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II)然而,若买方要求,卖方要以同意按照
通常条件订立合同,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从边境指定的地点继续运至由买方指定的进口国的最终目的地。卖方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这样,应迅速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边境的指定的
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
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及除此之外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
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往边境指定的
交货地点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说明货物已按照A3(a)(I)规定交付至边境指定的地点的通常单据或其他凭证。
(B)如当事各方面同意按照A3 (A)(II)规定越过边境后继续运输,卖方必须根据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向其提供通常在发运国取得的联运单据,订明按照惯常条件从该国的发运地将
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进口国最终目的地。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
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包装(除非约定或按照相关
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即可交货),此项包装应按照卖方订立
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运输(如
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适合在边境交货及接运运输。包装
应作适当标记。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 买方义务
B1 支付价款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
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及后继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
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
下之货物为限。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边境的指定的
交货地点将货物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以受领货物的卸货费;及如按照A4规定交货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因此发生的一切
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货物进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后继运输的费用。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地点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和/或其他交货凭证。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
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必要时,按照A3 (A)(II)规定,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负担风险和费用,向卖方提供
外汇管制许可、许可证件、其他单据或经认证的副本,或提供取得联运单所需的进口国最终目的地地址或A8 (B)中所指的任何其他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