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乐清女孩乘车遇害案是2018年8月24日发生的社会事件。
案件背景
2018年8月23日下午,乐清林女士曾坐过犯罪嫌疑人的车,从乐清虹桥到翁垟,司机将其带至偏僻处图谋不轨,林女士随后将此事投诉至滴滴平台,但截至女孩赵培辰受害案发都没有收到相关反馈和处理结果。
案发经过
2018年8月24日13时,浙江省乐清市一名19岁女孩赵培辰去永嘉给同学过生日,乘坐滴滴顺风车从乐清飞虹南路上车,原本2018年8月24日14时40分左右可抵达目的地永嘉上塘,但随后失联。
2018年8月24日13时30分,赵培辰表示已坐上顺风车。14时10分,赵培辰在微信群中表示进入无人山区并发来“怕怕”,“这个师傅开的山路,一辆车都没有”的信息,14时14分时发出“救命”、“抢救”。随后该女子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小李立即向赵培辰发送定位并拨打电话,但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小李随即与另一位朋友小四(化名)取得联系。小四多次联系赵培辰未果之后,于24日15时42分、16时、16时13分、16时28分、16时30分、16时36分、16时42分七次联系滴滴,滴滴平台曾表示“将有相关安全专家介入处理此事,会在1小时内回复”。随后一小时,小四多次向滴滴平台确认事情进展,滴滴一线客服反复回复“一线客服没有权限”、“在这里请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馈我们会为您加急标红”。
案件伤亡
该案件导致赵培辰1人死亡。赵培辰,2016年毕业于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她做了一段时间的幼师,后到杭州发展。
案件处置
失联报案
2018年8月24日16时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县上塘派出所报案,称其朋友赵培辰13时许从乐清乘坐一辆顺风车出发来永嘉上塘,但是期间赵培辰电话关机失联且未到永嘉;同时朱某某称此前已与滴滴平台客服联系,客服称1小时内回复。民警随即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赵培辰轨迹,并通过自己手机拨打赵培辰手机号码但显示已关机。16时41分许,该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机与滴滴客服沟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关于赵培辰所乘坐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相关信息,滴滴客服回复称安全专家会介入,要求继续等回复。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该所民警反馈称赵培辰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民警质疑上车后还可以在中途取消订单,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该顺风车司机联系号码或车牌号码以便于联系,未果。17时32分,报案人朱某某向民警反映情况称,其另一个朋友在微信上有收到赵培辰发出的求救信息,该所民警即通过朱某某手机与赵培辰家人取得联系,得知其家属已在乐清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及时联系乐清当地接待民警,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17时44分许,在确定乐清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后,朱某某离开上塘派出所。
2018年8月24日15时左右,赵培辰的母亲多次拨打女儿电话,均无法接通。随后将情况告诉给了赵培辰的父亲。赵培辰父亲回忆,16时左右他联系上了女儿的同学,得知了相关情况后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警。
2018年8月24日17时42分,小四说滴滴平台反馈热线来电表示已联系上司机,但司机称赵培辰没有上车。小四要求滴滴平台给出司机的具体信息,被滴滴平台以泄露用户隐私拒绝。赵培辰父亲也曾向滴滴公司索要司机的相关信息,得到同样回复。直至24日20时,小四和朋友收到滴滴公司的消息,称滴滴已提供车牌信息给警方。
2018年8月24日17时30分许,受害人家属向乐清虹桥派出所报警其女儿赵培辰失联,经初步了解后,民警于17时36分用接警电话与滴滴平台进行联系,平台客服称需3至4小时提供查询结果,民警表示情况紧急后,滴滴公司同意加急处理。17时49分,滴滴公司回电称需要提供介绍信以及两名民警的警官证等手续,后民警于18时04分通过邮件发送至滴滴公司。18时13分,乐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发来的车牌(车牌号为川A31J0Z)及驾驶员信息。
启动预案
2018年8月24日18时13分,
乐清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机制,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相关派出所等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全方位寻找调查乐清警方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预案,全警种作战,并向
温州市公安局提请支持。
抓获嫌犯
鉴于该滴滴司机钟元有重大作案嫌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布控,合成作战。
2018年8月25日4时许,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下,乐清警方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元(男,27岁,四川人)。
初步侦查
2018年8月25日7时许,警方带着嫌疑人到淡溪一处山上指认现场,嫌疑人经过多次寻找才找到抛尸地点。最终在淡溪山区一处落差为七八米的悬崖下发现女孩的遗体。女孩身着牛仔裤,双腿被布条绑住,左手和指甲里都有血迹。救援人员将女孩尸体绑在担架上抬出。
2018年8月25日9时,警方在永嘉县峙口村查获车牌号为川A31J0Z的作案车辆。
经初步侦查,该滴滴司机钟元交代了对赵培辰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8年8月24日14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钟元将受害人带至淡溪镇杨林线山路时,对受害人赵培辰实施强奸,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大量出血,随后将受害人抛在道路护栏外的悬崖下,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初步鉴定,其死亡原因为右颈部动脉断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当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发布通告
2018年8月25日,
温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经查,在2018年8月24日16时22分之前,永嘉、乐清警方未收到针对此案的电话或来人报警,对于网传“亲友接到女生求救后马上报警,警方说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存在此情况。
暂停运营
2018年8月25日下午,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紧急约谈滴滴平台浙江区负责人,鉴于滴滴平台顺风车业务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滴滴平台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在浙江区域的顺风车业务。
南京市政府率市交通运输、公安、物价、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滴滴、美团两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两家平台公司要按照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合法合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
会议要求滴滴、美团两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要按照规定及时清退平台上所有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确保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
要限期将营运数据完整、实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并按规定报备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
要公平竞争,不得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承运人责任,依法履行运营安全、营运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企业主体责任,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约谈,滴滴、美团两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均表示将会严守法律规定和企业责任底线,按照南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所提出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启动平台不合规车辆、驾驶员的清退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平台公司的营运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时报备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政府部门共同维护南京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市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相关整改方案和进度要求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案情公布
2018年8月26日9时,警方向受害者家属,做了一个案情说明会。
警方介绍,事发时,嫌疑人从石角龙村附近上山,然后开到淡溪镇江岙村附近时,停下车,将赵培辰的手脚捆绑起来,用胶布将其嘴封住,然后开始问她要钱。因赵培辰身边没有多少现金,嫌疑人提出要赵培辰微信转账给他,结果江岙村这边信号不好,嫌疑人又将车开回至石角龙村,然后赵培辰通过微信转账,给了他9000多元钱。
收到钱后,嫌疑人再一次将车开至江岙村附近,之后,他就对赵培辰实施了侵害,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大量出血。最后,嫌疑人在将车开回石角龙村的路上,将赵培辰抛至悬崖下,驾车逃离了现场。
联合约谈
2018年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严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约谈中指出,2018年5月初,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途中遭司机残忍杀害,短短三个月时间,又再次发生“8·24”温州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各地回应
2018年8月27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东莞等相关部门均对滴滴进行了约谈。其中,广州方面强调:广州市交通部门将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网约车非法营运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坚决查处。
安全管控
2018年8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会议指出,确保网约车行业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连续发生多起滴滴司机杀害乘客、性侵、性骚扰事件,特别是8月24日发生的浙江温州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极大愤慨。会议对事件中遇害者表示哀悼,对受害人及家属表示慰问,对犯罪分子将依法严惩,对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滴滴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2018年9月5日,交通部等多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进驻式检查后,10日晚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网约车平台和顺风车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案件审理
检方介入
2018年8月26日,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4日,浙江乐清乘客赵培辰女士在搭乘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杀害。获悉该案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赴乐清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对公安机关提出准确全面研判案件定性、依法规范取证等建议。
犯罪嫌疑人钟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批准逮捕
2018年8月27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钟元,以涉嫌
抢劫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27日受理
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元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钟元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于8月27日依法对钟元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
公安机关执行。
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被告人钟元提起公诉。
“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赴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8年10月26日,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元(男,27岁,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培辰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行为,致其死亡并抛尸。被告人钟元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
2019年1月4日上午,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因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被
乐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于同日立案。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培辰实施了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
一审宣判
2019年2月1日10时30分,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对“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钟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元因赌博欠债,遂预谋抢劫并购置单刃短刀、橡胶头套、封箱胶带等工具放在其驾驶的轿车内,意图在从事滴滴顺风车营运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
2018年8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钟元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一名女乘客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后,以通过微信另行结算为由让该乘客取消了订单,以逃避监管。当日13时10分许,被告人接上该乘客后寻找偏僻地段伺机抢劫。途中,该乘客发现被告人行为反常,坚决要求停车并趁机逃离,被告人未能劫得财物。
2018年8月24日9时许,被告人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二名女乘客赵培辰(女,殁年19周岁)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再次借故让赵培辰取消订单,被赵培辰拒绝。当日13时28分许,被告人接上赵培辰,当车行至附近山路时,被告人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赵培辰实施了抢劫、强奸,后为灭口残忍地将赵培辰杀害,并将其抛到路边悬崖斜坡上。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元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又强奸妇女,并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钟元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然被告人钟元归案后能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执行死刑
2019年8月,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钟元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后向钟元进行了宣告,并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钟元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钟元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钟元驾驶车牌号为川A31J0Z的轿车在浙江省乐清市从事滴滴顺风车营运期间,因嗜赌欠债,产生劫取女乘客钱财之念,并准备了尖刀、头套、胶带等作案工具。2018年8月23日10时许,钟元通过滴滴软件接到女乘客林某到乐清市翁垟街道的订单后,以用微信结算为名诱骗林某取消订单。当日13时10分许,钟元驾车到约定地点接上林某,在行驶途中伺机抢劫,因林某察觉钟元行为反常提前下车未果。次日9时许,钟元接到女乘客赵某某(被害人,殁年19岁)到浙江省永嘉县的订单,借故诱骗赵某某取消订单遭拒。当日13时28分许,钟元驾车接上赵某某。14时15分许,钟元驾车行至乐清市淡溪镇上江岙村附近山路,停车拿出尖刀威胁赵某某,划伤赵某某左手,用胶带捆住赵某某的四肢,并将赵某某手机支付宝账户中的9000元钱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钟元继续驾车行至淡溪镇石角龙村附近路段,又在轿车后排座强行奸淫赵某某。因恐罪行败露,钟元用手掐赵某某颈部,持尖刀朝赵某某颈部捅刺数刀,致赵某某右侧颈外动脉断裂大出血死亡。钟元将赵某某尸体抛于路边悬崖斜坡下,弃车逃离。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钟元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灭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钟元利用驾驶滴滴顺风车之机抢劫、奸淫女乘客并杀人灭口,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钟元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滴滴声明
道歉声明
2018年8月25日,对于乐清女孩乘坐顺风车遇害一事,滴滴发布道歉和声明,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续会积极配合警方,做好家属善后工作。至于为何不给车牌号等信息,滴滴称,无法短时间内核实来电人身份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用户本人是否愿意平台将相关信息给到他人。滴滴还表示,案发车牌系犯罪嫌疑人钟元线下临时伪造。
经核实,钟元此前背景审查未发现犯罪记录,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含车牌号)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在接单前通过了平台的人脸识别,但案发车牌系钟某线下临时伪造。滴滴在声明中提到,在该车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顺风车乘客投诉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开到偏僻的地方,下车后司机继续跟随了一段距离”,滴滴客服承诺两小时回复但并未做到,也没有及时针对这一投诉进行调查处置,无论什么原因,平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公司表示会继续积极配合警方,同时全力做好家属后续善后工作。并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自查进展
2018年8月26日,滴滴就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发表声明,并向公众公布以下内部自查进展。
公司经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2018年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
2、客服体系继续整改升级,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
3、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
再次道歉
2018年8月28日,滴滴发布郑重道歉声明,滴滴出行称,顺风车业务模式重新评估,在安全保护措施没有获得用户认可之前,无限期下线。
以下是声明全文:
过去几天,我们的内心再一次陷入了无比的沉痛和煎熬。仅仅三个多月,在平台进行安全整改的过程中,悲剧再一次发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总裁,我们非常悲痛和自责。尽管在逝去的生命面前,一切的言语都苍白无力,我们还是要郑重地向受害者,向受害者家属,向所有人道歉。对不起,我们辜负了大家。
六年前出发的时候,我们坚定地认为可以用科技的力量让出行更美好,但经历的悲剧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是缺乏敬畏之心的。因为我们的无知自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我们知道,归根结底是我们的好胜心盖过了初心。在短短几年里,我们靠着激进的业务策略和资本的力量一路狂奔,来证明自己。但是在逝去的生命面前,这一切虚名都失去了意义。很多同事开始动摇,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在做正确的事,全公司开始深刻检视甚至质疑我们的价值观是不是正确的。大家陷入了自我审视、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情绪中。
在这悲伤的时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带领团队去面对痛苦,承担责任,争分夺秒尽所有的努力去解决问题,让初心回归,用这种方式表达一份哀思。
过去的几天时间里,团队反复梳理了案件的每个细节,并且深刻反思了背后的原因和管理问题,将在以下方面落实行动:
1. 滴滴不再以规模和增长作为公司发展的衡量尺度,而是以安全作为核心的考核指标,组织和资源全力向安全和客服体系倾斜;
2. 安全产品整体功能升级,优化紧急求助、行程分享等功能。对于人身安全的客服投诉问题,我们会采取三方连线拨打110的方式,确保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给到警方;
3. 顺风车业务模式重新评估,在安全保护措施没有获得用户认可之前,无限期下线;
4. 与公安部门深入共建用户安全保护机制,高效响应各地公安部门的依法调证需求,并且启动测试已开发完成的警方自助查询系统。
虽然安全工作永无止境,虽然我们很难完全杜绝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做出不法之事,但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守护平台上的乘客和司机,让网约车行业的犯罪率持续降低,配合警方将所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恳请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和批评,时刻鞭策我们。
在逝去的生命面前,我们没有任何借口,再次向所有人郑重道歉。
程维 柳青
2018年8月28日
媒体评论
新华社
2018年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市一名20岁女乘客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此时,距2018年5月发生的河南郑州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不过百日。愤怒之余,人们不禁要问:顺风车为何屡屡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滴滴的安全底线在哪里?
从滴滴自身的道歉声明、警方的最新通报回看此案,这个年轻的生命原本是有那么多的机会被挽留在这美好世界的······
假如前一天,滴滴能高度重视侥幸逃脱类似命运的女士的投诉,第一时间调查处置,第一时间报警,那么,第二天的惨案就不会发生。
假如案发时,亲友接到被害人发出的求救信号,第一次向滴滴寻求帮助时,滴滴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以“将有相关安全专家介入处理此事,会在1小时内回复”搪塞,那么,悲剧可能不会上演。
假如,在亲友们一次次向滴滴平台确认进展,滴滴不是一遍遍机械地回复“一线客服没有权限”“在这里请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馈我们会为您加急标红”,甚至在一小时还差十分钟的电话里表示“一小时未满,请继续等待”,而是及时报警,那么,还在实施的犯罪仍有可能被中止。
对逝去的花季生命而言,每个“假如”都是一个滴血的安全漏洞。在逝去的花季生命面前,滴滴事后给出的每个理由都是苍白和荒唐的。
近年来,除了乘客遇害这样的恶性事件,滴滴因平台车辆、司机相关证件不全而被处罚的事例不胜枚举。2017年11月至本案发生,仅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就已对滴滴公司做出行政处罚244次,处罚金额达100余万元。然而,对滴滴司机投诉难的问题,至本案发生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屡罚不改甚至屡罚屡犯,折射出企业对安全底线和社会责任的漠视。
没有安全,何谈“顺风”?逝去的生命,岂是道歉和赔偿能够挽回的?对乘客生命安全的冷漠搪塞,不仅要受道义上的谴责,也应受到法律上的严惩。
2018年8月26日,滴滴出行公布了关于乐清顺风车事件的自查进展。然而,当悲剧重复上演,监管部门不能仅寄希望于企业自身整改,而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堵住漏洞。
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为乘客提供了出行便利,但接连发生的恶性案件一再给这个行业敲响警钟——网约车企业必须把乘客安全置于首位,从一个个“假如”入手,坚决堵住滴血的漏洞,决不能让悲剧重演。
央视财经
一问:管理哪里去了?
2018年5月10日,针对郑州空姐遇害一事,滴滴发公开信说:“我们会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三个多月过去了,我们不知道的是,你们的“各项业务”是如何“彻查”的;但我们知道的是,类似事件又发生了。滴滴是基于大数据的公司,是最有条件、最有优势收集各种信息的企业。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在三个月前已经发生过有人遇害的惨烈背景下,居然在受害人亲友报警后,不提供车主信息。居然对刚被投诉的车主不予处理,反而继续派单。要知道,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必要时必须公开服务提供者的信息,这不是什么商业秘密。如今一些互联网企业,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一靠拖、二靠赔的问题。然而,性命攸关、生命无价。滴滴是拖不起、赔不起的。如今回头再看滴滴这封公开信,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是敷衍塞责;是以貌似痛心疾首的态度,掩盖实际工作中的不重视;是以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下文,掩盖管理上的无为和无能。
这几年,滴滴疯狂圈地扩张,所向披靡,但我们看到,管理并没有同步跟进,甚至到了混乱的地步。试想,如果滴滴真正吸取教训、狠抓司机管理的话,悲剧还能重演吗?遇害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我们看到,在技术层面,体现出的是它对规则和常识的蔑视;在管理层面,体现出的是它视教训如儿戏、视生命如薄纸的傲慢,如果滴滴还有管理的话。
二问:责任哪里去了?
如今的滴滴,很多情况下人们已不把它视为一家企业,它已然成为一个平台、一种行为方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技术进步的一种象征。在各种场合,滴滴也总在释放着这样的声音。但既然是一家社会化的企业,就必须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这几年,滴滴不断收购兼并国内同行,努力使自己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然而,滴滴并没有认识到,市场份额的扩大,责任和管理必须同步。一味迷信资本的力量能够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结果必然是破绽百出。如果滴滴只相信资本的力量,而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把管理的根基打扎实,无异于沙滩上建大楼,盖得再高也会垮掉。
毫无疑问,如果滴滴有足够的责任心,在第一起恶性事件后,就不应该只是道歉和赔偿,而应该亡羊补牢,早去认真梳理漏洞,早去作扎实整改,这比道歉一万次、赔偿多少钱,都更有价值。屡教不改,说到底还是认为,靠磕头就能蒙混过关,拿出钱就能摆平一切。
三问:监管哪里去了?
这些年,互联网向关乎日常生活的产业行业渗透,带来新的企业形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大方向无疑应当鼓励。但是相对传统企业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这些新兴企业的监管往往是盲点多、薄弱环节多。当企业自身达不到自律水平时,作为监管部门应当履责到位。然而,不幸的是,我们的监管,我们的有关部门,不但没能及时补位、及时到位,甚至还处于缺位、空位的状态。发生了一次恶性事件,我们只听到企业要自我整改,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为什么不严加监管,让那些一味扩张、无视责任的企业付出惨重代价?为什么不严厉追责,甚至考虑吊销此类公司的营业执照?
我们常说,社会安全的篱笆,要靠全社会参与。这其中,个人的自律、企业的责任、政府的担当一个都不能少。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的监管创新也能跟上企业创新的步伐,执法中的补丁该打就打,法律上的空白该立快立,给那些“脱缰野马”牢牢戴上“紧箍咒”。面对两起惨案,有关部门要醒醒了,请往前再走一步。
逝者已矣,人命关天。面对生命,请滴滴拿出良心和责任,作出回答。
新京报
1、涉案司机前一天被投诉为何未处理?
事情在网络发酵后,网友林女士表示曾在事发前一天投诉涉事司机。
林女士称,在23日曾联系了滴滴平台,打了6分多钟的电话,强调让平台封掉该司机的账号,但是不料发生这样的悲剧。
林女士网络爆料,8月23日中午在虹桥红杏路使用滴滴平台叫了一辆到翁扬的顺风车。上车后司机说要接另外一个人,一路越开越偏僻,附近几乎没有建筑物,她意识到司机有问题。“让司机马上停车,不然我就跳车了,他才被迫停了。停下来立即熄火要锁门,还好留了个心眼在他熄火同时马上打开车门跑了。”
遇难女孩赵培辰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十分难过。“如果当时就能够处理的话,肯定也不会发生这件事情。这可是一条人的生命啊。”
对于此事,滴滴公司回复,在该车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顺风车乘客投诉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开到偏僻的地方,下车后司机继续跟随了一段距离”,客服承诺两小时回复但并未做到,也没有及时针对这一投诉进行调查处置,无论什么原因,滴滴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滴滴拒绝提供司机信息合理吗?
遇害女孩赵某的多位好友认为,滴滴以泄露用户隐私拒绝,在该起事件中存在过失,延误了救援的最佳时间。
对于家属“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将车主信息提供给家属”的质疑,滴滴公司表示,由于平台每天会接到大量他人询问乘客或车主的个人信息的客服电话,无法短时间内核实来电人身份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用户本人是否愿意平台将相关信息给到他人。所以无法将乘客和车主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给到警方之外的人。在接到赵女士亲属电话反馈后建议尽快报警,并在接到警方依法调证的需求后及时提交了相关信息。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余超律师认为,此类事件网约车司机应当负主要责任。但滴滴在紧急事件的应对方面,还是存在管理上的缺失,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对于滴滴平台是否应该为乘客或家属提供司机信息,余超认为,在没有警方明确立案之前,司机的信息也属于个人隐私,平台应当予以保护。但网约车平台也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比如在车辆上装有监控摄像,规定载客运营时必须开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应当和警方有一个联动机制,及时把信息传递给警方。”
3、滴滴客服外包造成回复延迟?
多名声称在滴滴公司做过客服的网友称,客服并不是直接由总部管理,而是外包公司的,客服的权限很小,只能反馈问题。
记者在各大招聘网站检索,发现有多家不同的公司在招聘滴滴客服。58同城网站上,北京神州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未来先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均招聘滴滴客服。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神州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有多项外包业务。北京未来先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除了招聘滴滴客服,还大量招聘滴滴司机。
网友孙正(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滴滴在很多城市都有外包客服,偶尔派人过来看一下就行”。孙正称今年年初在滴滴客服干了一个月,“外包客服和滴滴公司不在一起办公,甚至不在同一个城市。”
“外包公司遇到问题要反映给主公司,由滴滴进行回应,这就造成了明明说好的一个小时内有人联系,却迟迟没人联系。”孙正说。
4、顺风车整改措施未见成效?
2018年5月,一名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一辆顺风车后遇害,女性乘客安全开始受到公众广泛关注。此后,滴滴宣布对顺风车业务进行整改,在下线相关业务一周后,滴滴将可能暴露用户隐私的标签及评论功能下线,暂停22点至凌晨6点的夜间订单,并推出人脸识别机制。
此后滴滴又相继推出多项安全措施,包括上线新版紧急求助功能、上线人车不符评价机制、顺风车提供“护航模式”(乘客开启该模式后可自动分享轨迹给紧急联系人,平台实时关注行程轨迹并在异常时介入)等。
但相关措施似乎并未起到应尽的效果。乐清女孩遇害事件中,即便女孩已经在事发前发出了明确求救信号,依然未能阻止犯罪事件的发生。
北京一名顺风车司机高何光(化名)说,如果有人本身就别有用心,滴滴的安全机制不一定能完全保证用户的安全,即便要人脸识别,仍然有漏洞可钻。比如,可以在司机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立马换一个人继续驾驶。
滴滴回应称,对于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感到万分悲痛,在顺风车整改期间发生这样的悲剧,深感自责与愧疚。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5、顺风车模式存在安全漏洞?
在滴滴向犯罪嫌疑人钟元致电时,钟元谎称乘客没有上车,滴滴也无法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事实证明滴滴平台仍有系统性的漏洞存在。
经核实,钟元此前背景审查未发现犯罪记录,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含车牌号)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在接单前通过了平台的人脸识别,但案发车牌系钟某线下临时伪造。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顺风车这一新兴的共享乘车模式在安全性上存在漏洞,即便其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意义,但考虑到司乘双方安全性方面,无论是平台方抑或是政府方面都无法给出有效保证。
“和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不同,顺风车的私人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其监管的难度”,据介绍,在车辆及人员管控上,无论是平台或交管部门都无法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
而滴滴作为平台,仅能在软件层面对司机加以约束,但在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的线下场景,软件层面的约束已经多次被证明无法发挥既定的效果。
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8年8月24日,浙江乐清20岁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这已经是3个多月以来,又一次发生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的恶性案件。接二连三的事件,充分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和经营管理漏洞,反映出滴滴这样的平台公司片面重视追求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管理,安全底线一再丢失,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敬畏心,缺乏依法经营的意识,缺乏对乘客安全负责的社会责任心,缺乏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进行了联合约谈,表明了政府管理部门的态度和立场,对滴滴公司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世界各国,出租汽车等旅客运输服务都被誉为“运送生命”的服务。生命是无价的,乘客一旦受到伤害不可能通过赔偿而完全复原,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要坚持以乘客为本的基本原则,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底线,没有什么比“乘客安全”更为重要。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平安回家,而不是觊觎那所谓的“3倍赔偿”。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顺风车是由合乘
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顺风车服务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但长期以来,个别平台公司在同一个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网约车、顺风车服务,误导广大乘客,提供大量不符合顺风车标准的出行服务,涉嫌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
运输服务安全底线需要各方共同坚守。政府部门要对践踏法规和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严厉处置,绝不允许任何经营者打着“创新”的名头,挑战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的底线。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将“自责”落实到行动上,将心思用在落实承运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上,切莫挑战法律法规和乘客安全底线。因你的任性妄为,造成生命的凋谢,是对生命的藐视,更是犯罪。只有各方共同对运输服务安全隐患“零容忍”,筑牢防线、严守底线,才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案件相关
2018年8月27日晚,深圳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一男子因在QQ群中发表一些严重侮辱乐清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女孩的言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通报,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立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7日,深圳网警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张某金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公安机关提醒,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8年9月3日,鲁某某(男、22岁、临沂市临港区人,2013年4月份因寻衅滋事被莒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因在网上多次发表扬言杀害浙江乐清滴滴受害者全家人的违法言论,被临沂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9月16日,其改换网名,用微博昵称“髙桥来-応援”再次发表多条恶意攻击滴滴遇害者李明珠、赵培辰的信息,引发网民愤慨。发现该情况后,临沂警方迅速出击再次将该网民抓获,据鲁某某供述,其因被拘留心情不好,被释放后发表一些极端言论吸引粉丝关注。9月17日,临沂警方依法查处并再次行政拘留在网上辱骂滴滴遇害者并扬言对遇害者家属实施极端行为的网民鲁某某。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临港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