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为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有为,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平阳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浙江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曾任平阳县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等职。
现任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工作分工
协助院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督察室、新闻宣传处、温州知识产权法庭、研究室,联系政治部、执行局、法官协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0:18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工作分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