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为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有为,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
平阳县
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
浙江大学
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曾任平阳县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等职。
现任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工作分工
协助院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督察室、新闻宣传处、温州知识产权法庭、研究室,联系政治部、执行局、法官协会。
参考资料
中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介绍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和讯网.
温州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新蓝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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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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