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在改革的年代,税收制度、法律、法规、规章也处在不断的变革之中,到《
龚书铎自选集》出版的时候,有些政策可能发生了一些变化,请读者及时查阅新的文件,以免发生误操作。作为一名办税人员,在主观上我们只希望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在客观上,即操作中我们不想因产生误操作而被处罚。我们清楚,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依法征并履行所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为纳税人服好务,同时要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纳税人的监督;另一方面,作为纳税人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办税中不出错误或失误。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当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在办税当中变被动为主动,对税务干部的偶然失误,也能及时指出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龚书铎,1929年3月生于福建泉州市。1952年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留校任教至今。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史学研究所所长、校务委员会副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史评审组副组长,中国史学会副会长,
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等。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50余年来从事中国近代史,近代文化史教学研究工作。著有《
中国近代文化探索》(增订本)、《近代中国与文化抉择》,合著《历史的回答——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几个原则争论》,主编《
中国近代文化概论》、《中国通史·近代前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