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隶属
海南省海口市
龙华区,地处龙华区中部,东邻
龙塘镇和
云龙镇,南接
新坡镇,西连
永兴镇,北临
龙桥镇,全镇行政区域
面积73.57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十字路镇
民国十年(1921年),称为十字路团。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为琼山县第三区占都,东大乡。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为琼山县第一区三元乡。
1951年,属于琼山县第七区。
1957~1958年,属于琼山县龙塘乡、龙塘公社管辖。
1959年,改由永兴公社管辖。
1961年,设立十字路公社。
1966年,又改称红路公社。
1968年,复称十字路公社。
1983年,改称十字路区公所。
1987年,改设十字路镇。
1994年1月,琼山撤县设市,隶属琼山市管辖。
美仁坡乡
前身为美仁坡合作农场。
1979年8月,设立美仁坡公社。
1983年9月,改设美仁坡区公所。
1987年3月,又改称美仁坡乡。
1994年1月,琼山撤县设市,隶属琼山市管辖。
合并后
2002年7月15日,美仁坡乡与十字路镇合并,设立龙泉镇。
2002年10月16日,撤销琼山市,将其并入海口市,龙泉镇划归龙华区管辖。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龙泉镇辖东占居民委员会和新联、元平、市井、富伟、永昌、美定、占符、国扬、翰香、扬亭、新江、五一、椰子头、美仁坡、仁新、雅咏、大叠17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3个居民小组和120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龙泉镇辖1个社区、17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十字路墟商业街。
地理环境
龙泉镇地处龙华区中部,东邻
龙塘镇和
云龙镇,南接
新坡镇,西连
永兴镇,北临
龙桥镇,全镇行政区域面积73.57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龙泉镇辖区总人口5320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701人,城镇化率7%。另有流动人口25265人。总人口中,男性27801人,占总人口的52.3%;女性25402人,占总人口的47.7%;14岁以下10011人,占19%;15~64岁38835人,占72%;65岁以上4857人,占9.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3011人,占99.64%;其他少数民族192人,占0.36%。人口出生率12.3‰,人口死亡率2.26‰,人口自然增长率10.0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24人。
截至2017年末,龙泉镇常住人口49123人。
截至2018年末,龙泉镇户籍人口5080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龙泉镇财政总收入250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190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地方财政收入1900万元,比上年增加33%。
截至2018年末,龙泉镇有5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2个。
农业
2011年,龙泉镇有耕地面积29343亩,人均0.67亩;可利用草地面积2850亩;林地面积4970亩。
龙泉镇的农作物主要是水稻和蔬菜。2011年,农业总产值1.244亿元,比上年增长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6%。
龙泉镇的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363.91吨,人均77千克,其中水稻3254.5吨。
龙泉镇的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黑豆、芝麻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4660亩,产量285千克。是省级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174万亩,产量12824吨,主要品种有中椒、泡椒、豆角、苦瓜、丝瓜、南瓜等。
龙泉镇的畜牧业以养猪、牛、羊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产量1.67万头,羊饲养量0.34万只;牛饲养量0.29万头。家禽饲养量29万只。畜牧总产值258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6%。
截至2011年,龙泉镇累计造林4970亩,其中防护林1800亩,经济林3170亩,竹林35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1万株,林木覆盖率4.8%。
2011年,龙泉镇有水果种植面积4800亩,产量2258吨,主要品种有香蕉、荔枝、龙眼、黄皮等。
龙泉镇的渔业以养鱼养鳖为主,淡水面积10平方千米。2011年,鱼塘养殖面积130.47公顷,年产量354吨;养鳖面积35公顷,年产量18吨。渔业总产值49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
工业
龙泉镇有手工业、石场、沙场、服装、塑料厂等。2011年,龙泉镇工业总产值7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5%。
商业
2011年末,龙泉镇有商业网点32个,职工167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350万元,比上年增长8.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金额910万元,比上年增长7.9%。
金融
2011年末,龙泉镇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金融机构1家,各类存款余额1.8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各项贷款余额0.17亿元,比上年增长5%。
交通运输
2011年,龙泉镇客运总量2.2万人次,货运总量25.9万吨。海南东线高速公路从辖区穿过,长12千米;有县乡(镇)级公路6条,总长41千米。日客运量210人次,年货运量210万吨。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龙泉镇有文化站1个。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69个,各类专业文化户1225户。有各类图书室25个,藏书20万多册。有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创作人5人。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龙泉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450人,专任教师36人;小学15所,在校学生2432人,专任教师25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学生1313人,专任教师8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7%,小升初升学率85%,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
2011年,龙泉镇财政预算经费2221万元,比上年增长23.3%。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6%,比上年增长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龙泉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2个,门诊部(所)1个。有床位12张,每万人拥有病床2张;有专业卫生人员40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人,注册护士13人。
2011年,龙泉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5万人次。农民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95%。
社会保障
2011年,龙泉镇有城镇
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户,人数12人,支出33180元,比上年增长11%;月人均230元,比上年增长35%。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人次,共支出21.06万元,比上年增长7.3%。
农村合作医疗补助63120人次,支出892.38万元,比上年增长8.5%。城镇合作医疗补助636人次,支出8.94万元,比上年增长7.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42户,人数1720人,支出222.5万元,比上年增长3.5%;月人均112元,比上年增长5%。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6.8万元,比上年增长12%。社会福利费15.7万元,比上年增长10.5%。敬老院1家,床位15张,收养农村
五保人员13人。农村医疗救助24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720人次。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18万元。
基础设施
2011年末,龙泉镇有广播电视室1间,有线电视用户8651户,入户率73%。
2011年末,龙泉镇有邮政代办处1个。邮政业务总量收入2.24万元,其中纯收入0.5万元。报纸、期刊累计发行762万份(册)。电信服务网点2个,固定电话用户0.13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15%。移动电话用户1.65万户,互联网用户0.047万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2.56万元。
2011年末,龙泉镇道路总长度196千米。公交汽车线路2条,公交营运车辆6辆,出租车20辆。
2011年末,龙泉镇有自来水塔2座,铺设于线水管21千米,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
2011年末,龙泉镇拥有10千伏电缆130千米,0.4千伏电缆310千米。
2011年末,龙泉镇有供(加)气站1个,天然气(煤气)用户1.56万户,其中居民用户1.56万户,燃气普及率为99%。
2011年末,龙泉镇公共绿化地0.9公顷,绿化覆盖率60%,人均绿地13平方米。
历史文化
龙泉镇因原十字路镇与龙桥镇和龙塘镇的农民生产方式、生活习惯非常相似,并有南渡江支流——新旧沟,形似一条龙,贯通三个镇,而得名“龙”。由于龙泉镇农民历来取水困难,农民日夜盼望有泉水来解决他们的饮水问题,故而取名“泉”,由“龙”与“泉”得名龙泉镇。
荣誉称号
龙泉镇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