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律师协会是黔东南州一个律师组织的协会。
简介
1995年5月26日,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凯里召开,黔东南州律师协会正式成立。 一、协会主要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于
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维护
会员的
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建设,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为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努力奋斗。协会主要职责是: (一)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 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律师整体执业水准和社会形象; (三)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四)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监督、指导和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 (六)指导团体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七)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拓展会员执业领域,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依法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服务; (九)对会员给予奖励; (十)建立律师福利和执业保障体系; (十一)建立并完善会员执业
责任保险制度; (十二)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 (十三)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四)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五)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对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惩戒或向
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十六)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七)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 (十八)上级律师协会或
黔东南州司法局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协会活动
1995年5月,在凯里召开黔东南州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黔东南州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7月,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我州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改革,成立了我州第一家合伙性质的
贵州天合律师事务所。当年,我州共有2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国资所18个,合作所2个,合伙所1个;注册律师104人,其中:专职律师62人,特邀律师27人,兼职律师15人,二级律师3人,三级律师24人,四级律师35人。顾先平、罗嗣德、石开智、杨昌智、龙连池、范述喜、罗兴明、杨定鄂、吴承坤、腾代珍10人为评为“十佳律师”。
1997年,州律师协会选派范述喜、郑厚祥、李家润、刘文德四名律师到宁波学习一年。当年,《黔东南律师》创刊。
1999年,天合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并与万木春律师事务所一同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2000年,万木春和兴黔两家
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与财政脱勾。
2001年,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规定,取消特邀律师称谓,原特邀律师具有《律师资格证书》的改为专职律师。洲联合律师事务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3年4月,在凯里召开黔东南州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黔东南州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天合、兄弟、洲联合、天柱、德仁五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罗嗣德、王晨光、张光华、秦金碧、刘全琴、陶 玲、李 健、雷 达、徐增贵、杨 敏被评为“十佳律师”。
2004年,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我州22个律师事务所,102名律师参加了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2005年,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我州七家合伙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验收,全部符合要求。
2006年,根据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2006)司律字027号文件《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的要求,全州律师行业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4月,在凯里召开黔东南州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黔东南州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007年,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的意见》,州律师协会在全州律师行业开展了诚信建设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黔东南州律师诚信建设的若干规定》、《黔东南州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黔东南州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黔东南州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定办法》等制度,使我州律师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008年,在全州律师行业开展了行风社会评议活动,向社会发放《律师行风评议问卷》1243份,100%满意的占85%,其余占15%。当年,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9年,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全州律师行业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全州律师充分认识到了律师工作的神圣使命,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2010年6月,在凯里召开了黔东南州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黔东南州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011年,在全州
律师行业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当年,我州有张斌、杨敏2名律师党员被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
优秀共产党员;张斌、张光华2名党员律师被司法部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刘全琴、任明胜、 李 健、张光华、 张斌、 杨敏、胡世江、 秦金碧、焦仁政、雷达10名律师被评为“黔东南州十佳律师”。
2012年,张斌、严明、吴明枢3名律师参加了7月31日至8月1日在昆明举办的第五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且张斌律师的论文《我国劳务派遣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在论坛上获二等奖,严明的《死刑辩护案件中的“情节轻微”与“激情杀人”—论死刑案件中辩护技巧与要点》和吴明枢的《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提高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