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是黑龙江省政府2008年发布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建设规划,又称“1115工程”,即重点支持1所高校搞好
省部级共建,实现世界知名
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重点建设10所大学达到国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重点骨干学科;重点建设5个示范性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规划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业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任务,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制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
现实基础
近10年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大幅提高,许多重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05-2006)》教育发展指数排名中,黑龙江省居第9位,属于高等教育区域竞争力比较强的省份。
基础条件
1.高等学校布局比较合理。截至2007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68所,在校本专科学生63.4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6.78%,高于全国平均值3.78个百分点。在校研究生4.6万人,居全国第9位。每万人口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达220.7人,居全国第10位。“十五”以来,累计为社会生产和服务第一线培养输送近115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全省13个地市都设有普通高等学校,哈大齐工业走廊聚集了49所普通高等学校,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72.06%。
2.学科门类比较齐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位授权体系完整,办学特色明显。截至2007年,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25个,其中高等学校17个。全省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7个;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林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中药学等14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居全国第6位。理工学科实力居全国前列,农、哲、医学科在全国有较高地位,经、法、文、管学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2003年以来新增为老工业基地服务的相关本专科专业点1257个,占新增专业点总数的82%。
3.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自2003年起,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求,在高等学校建立了10类26个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与企业合作建立了37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在全国率先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并扩展实施了“乡村医生”、“乡村教师”计划。积极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开展联合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工作。启动建设了26个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进与企业合作的41项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和22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黑龙江省建立粮食安全和煤矿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动物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体系、农业和林业生态安全体系以及装备制造、能源工业等行业科技进步等做出了重大贡献。全省高等学校科技产业实现年销售总额20亿元。一些高等学校为学校所在地的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引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4.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省高等学校年均承担科研项目9000多项,5年来获得科研经费近95亿元,其中纵向经费54亿元,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10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3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54.8%。2006年,在全国各省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排位中,黑龙江省年均获得科技经费、科研课题、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均居第10位,国家级科技奖励数居第5位。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等不断取得新突破。
5.国际合作日益广泛。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与42个国家的500多所高等院校及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以俄罗斯科技和教育合作为重点,以韩、日教育交流为传统优势,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合作交流格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2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113个。近5年,外国留学生规模每年增加1000人,其中2007年在校生总数达7000人,居全国第7位。高等学校海外留学归国工作的教师2250人,每年派出访问学者和攻读学位的教师200余人,聘请海外教师500余人。高等学校办学视野不断开阔,为培养符合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专门人才奠定了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大改革、大发展,黑龙江省现已具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基础:在校生规模的扩大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规模基础;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质量提高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实力基础;创新型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与人民群众希望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社会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财政收入的增加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经济基础。
制约因素
1.人才结构不合理,领军拔尖人才少。黑龙江省受地域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高层次教师外流较多、引进较少,致使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年轻领军拔尖人才匮乏,省属院校没有特聘教授,人事关系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的21位“两院”院士中70岁以下的仅2人。全省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为39.4%,低于全国平均数近5个百分点。
2.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区,是科学技术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由于受管理体制和办学理念等制约和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优势学科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对薄弱,集成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政策保障。
3.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资金需求的矛盾未能根本缓解。高等学校扩招以来,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不断增长,但高等学校整体投入仍不能满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各高等学校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足问题,在固定资产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债务。截至2007年,黑龙江省地方高等学校债务总额已达83.5亿元。高等学校贷款已经进入还本付息的高峰期,平均每年需要偿还的贷款利息超过4亿元。高等学校运转负担过重,压力过大。
紧迫性
1.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黑龙江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黑龙江省2007-2010年人才发展计划》预测,到2010年,在黑龙江省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过程中,对各类人才需求总量将增加86.3万人。只有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把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好,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才能实现黑龙江省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目标。
2.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黑龙江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迫切需要。《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2006-2007)》对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中,黑龙江省列第13位。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发挥高等学校在提高原创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再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排头兵作用,进一步突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省向科技要产品、要产业、要生产力、要经济效益,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3.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黑龙江省为新中国高等教育模式的建立做出过历史贡献,高等教育水平多年保持全国前列。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导致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成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共识。广东、浙江、山东、陕西、辽宁、湖北等省份倾力打造高等教育强省,陆续启动建设规划,形势逼人。黑龙江省必须面对挑战,抢抓机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保持人才优势。
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以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为重点,以加大投入和提高管理水平为保障,以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的作用,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为推动黑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
建设高等教育强省首先要做强高等学校,力争使每种办学类型都有国内一流的院校,每个办学层次都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同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高等学校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学科专业发展与产业发展互为依托,高等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和发展成果互为共享。
一是坚持服务发展。高等教育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全省和谐社会建设大局服务,把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工作全力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轨道上来,为实现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五个突破”和“一个跨越”宏伟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院校和学科专业,推进资源共享,提高开放效益,发挥重点建设院校在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三是坚持人才为本。统筹规划和协调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以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专家治校和教授治学理念,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地缘优势,积极引进俄、日、韩等境外优质教育和科技资源,支持高等学校开展国际教育与科技合作。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国际留学生招收规模,拓展境外办学渠道。不断提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建设目标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现在的26.78%提高到30%以上,在校生总数达到9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6万人左右、普通本专科生70万人左右;建设重点学科200个、本专科重点专业330个。高等学校年承担科研项目1.5万项左右,年获得科研经费30亿元左右,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奖10项左右;重点支持潜力较大的领军人才10人、龙江学者100人、创新团队20个、教学名师200人、教学团队30个。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60%,专科学校达到30%;培养落地人才40万人左右,培训各类人员200万人次左右。建设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00个、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35个,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30项。
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左右,在校生总数在黑龙江省适龄人口下降情况下保持9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7万人左右、普通本专科生70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建设重点学科220个、本专科重点专业450个。年承担科研项目1.8万项左右,年获得科研经费40亿元左右,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奖10项以上;重点支持潜力较大的领军人才15人、龙江学者200人、创新团队50个、教学名师400人、教学团队50个。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65%,专科学校达到35%;培养落地人才50万人左右。建设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20个、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50个,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100项以上。
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其他各项指标在2015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
通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到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在一些重点领域成为培养和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摇篮,成为知识创新和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心,成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阵地。高等教育全面普及,办学结构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起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强、学科特色强、服务能力强,办学水平保持在全国前10位。
建设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实施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五个一批”,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总体水平。
(一)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实施1115”工程,发挥龙头带动效应。重点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重点推进10所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建成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重点扶持10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其中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5所;重点鼓励5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民办高等院校;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建设,使黑龙江省“985工程”、“211工程”和“1115工程”院校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二)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专业,服务主导产业群发展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结合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10年,集中力量建设与黑龙江省主导产业群直接相关的200个重点学科和330个重点专业(其中高职高专130个)。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平台,整合全省学科资源,集结力量,重点建设好服务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能源技术、文化艺术等产业的10个左右学科群,使之成为科技创新、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动力和源泉。扩大省级软件学院建设范围。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具有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和相应的高质量教材。引导学校进行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搭建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和学习支持服务平台,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最需要的教育资源。
(三)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四大支柱产业,生物、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与装备、环保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冶金、建材、森工、轻纺等传统产业需求,建设与完善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突出建设好东北农业大学乳品科学和大豆生物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医药、
大庆石油学院提高油气田采收率和
哈尔滨理工大学工程电介质技术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完善已有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大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突出建设好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东北农业大学乳品和大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黑龙江大学农业微生物、
哈尔滨理工大学汽车电子和
齐齐哈尔大学亚麻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物安全评价中心。以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为龙头,发展
黑龙江大学科技园,重点建设4个功能齐全、管理运行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省级大学科技园(
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
东北农业大学生物农业科技产业园、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业现代化科技园、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工业科技园)。到2010年,力争使黑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达到3个。实现“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逐步成为本地区吸引人才、吸引创业、吸引投资的高地。要进一步面向全省开放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开放课题,积极接纳研究人员、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合作研究。要进一步加强与俄、日、韩等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互利双赢,提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
(四)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文社科基地,促进文化大省发展
完善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和教育部重点基地的功能,努力发挥对外辐射作用,繁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重点建设好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
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培育建设
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等进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利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齐全、信息资源广泛、图书资料丰富的优势,构建文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
哈尔滨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市南岗区共建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鼓励大学参与和支持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建设,挖掘、总结、保护黑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艺术院校建设,支持综合性大学开展多样化的教育与培训,培养文化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管理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不断提高高等学校文化服务的能力,为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强省和提升黑龙江省综合竞争力提供人才、作品、产品和智力支持。
(五)培育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促进人才强省建设
在充分发挥现有院士为领军的创新团队作用同时,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制定“高等学校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实施“龙江学者计划”,努力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和学历提升计划”,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立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50个,其中15个入选国家重点建设行列。
服务计划
(一)新农村建设服务计划
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每年招收2000名左右来自农业(农垦、林业)生产、乡村中小学、乡镇医院(卫生所)的一线工作者,进行专科教育,由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黑河学院、
牡丹江医学院牵头,省内相关高等学校参与共同实施,培养农村“留得住、用得上”的专门人才。利用网络、函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等方式,加大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到2010年,培养培训新农村建设各类人才30万人;到2015年培养培训50万人。实施垦区人才支持计划,举办垦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建立垦区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为垦区培养硕—16—士以上专业学位的人才,到2015年培养培训2000人左右。实施师范类学生农村支教计划,到2015年力争每年选派10%以上的师范实习生到农村实习支教。
积极支持高等学校与县(市、区)、农场开展农业科技合作与共建活动,重点推进17项种植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开展15项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软科学研究,为全省乡镇、村屯提供小城镇规划服务。依托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和各农职院校,在全省县(市、区)和农场推进县(场)校共建和科技合作共建。办好东北农业大学农业专家在线科技服务信息网,发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科技园作用,努力扩展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水平,使高等学校科研与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结合更紧密。
(二)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
围绕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选择办学实力较强、特色突出、与行业和企业结合紧密的高等学校,建立12类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下设29个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学科特点,联合对口企业制定人才培养培训实施方案,在基地培养的本科生,20%以上的毕业论文题目要结合黑龙江省企事业发展实际。通过校市合作、校区合作、校企合作,使高等学校成为黑龙江省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快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专业,到2010年建成130个省级重点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建成200门工学结合的省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力争创建30门工学结合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编写体现工学结合的特色教材100部。建成30个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省级高职专业带头人300名、“双师型”中青年骨干教师3000名。
(三)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
依托黑龙江省具有专业学位培养资质的高等学校对在职人员进行高层次教育与培训,举办招商引资、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培训班,每年培训高层次管理和科技人员1000人、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4000人。高等学校依托骨干企业建立50个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结合国家重大项目培养企业高层次科研人员及技术骨干。实行双导师制,学位论文在“示范基地”撰写,论文选题必须是企业实际科研攻关项目。到2015年为企业培养工程硕士4000人左右、农业推广硕士600人左右、临床兽医硕士200人左右。
(四)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服务计划
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重点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和生物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与领域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完善已有的26个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到2015年建成50个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须以技术集成创新为核心,以共建合作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进行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孵化高新技术成果,促进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大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力度。强化生物领域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建设,解决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重点加强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在生物医药领域,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大学在生物农业领域,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在生物环保和生物资源保护领域工程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五)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 针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在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产业等方面,每年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科技实力较强的高等学校中精选推荐10项左右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可转化的高新技术成果予以重点支持,为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做出贡献。进一步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作用,重点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整合资源、办出特色,更好地服务于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省经委、教育厅、科技厅、农委、中小企业局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进一步发挥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学工业、能源工业、医药工业、绿色食品和森林工业6个校企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提供产学研合作信息,搭好洽谈对接平台,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工作。全省所有高等学校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与1至2个地市、县(市、区)或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推进校企联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保障条件
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础工程。各级政府负主导责任,要树立服务高等学校就是服务区域,发展高等学校就是发展区域的理念,加强统筹领导,使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成为各级政府的行为和社会的共识,切实提到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一)建立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组织机构
成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高等教育强省的总体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协调推进重点项目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地市政府要成立组织协调机构,牵头研究政策,重点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和发挥高等学校服务地方的作用。建立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政府为高等学校发展服务的评价制度,与省目标考核制度等相衔接,把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为高等学校发展开展的服务工作与效果,作为考核高等学校和政府工作以及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
高等院校要成立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专门机构负责相关工作,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工作方式,优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统筹安排自身发展和社会服务工作,加快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高等学校发展的支持和激励机制
高等学校所在地市政府要主动研究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问题,谋划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和公共社区的发展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对接、人才使用对接等问题,努力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区校互动的“三区联动”发展格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给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创造优越条件和宽松环境。省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高等学校编制管理,合理确定编制总量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化编制使用结构。省人事厅要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省教育厅要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配合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省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要在化解高等学校贷款、物资采购、税收、学校创收等方面给高等学校以政策扶持,帮助高等学校按规划解决建设用地,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高等学校校区置换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免税,契税先征后返。鼓励高等学校吸引社会资助,对引进社会捐助发展资金的学校,政府给予10.5的匹配资金奖励。省经委、国资委、科技厅、农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牵头建立企业与高等学校长期联系机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和高等学校开展科技合作,鼓励校企共建实验实训基地,吸收大学生实习。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
教育、科技、财政、人事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鼓励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对在省内转化的成果,按取得经济效益的一定比例给成果所有者以奖励。转化取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应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重点支持高等学校新研制成果的中试,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黑龙江省企业转化。大学科技园中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创造高层次人才成长创业的条件
制定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稳定和引进力度。对在黑龙江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和龙江学者给予特殊待遇。对院士后备人选和龙江学者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高等学校要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内部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战略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完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省政府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建立按生均培养经费拨款的增长机制,到2010年达到当年全国高等学校预算内平均生均培养经费拨款水平。各地市、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高等学校也要参照建立相应的生均培养经费拨款增长机制。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拓宽高等学校办学和发展资金渠道。省政府近5年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资金支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