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豆协会是由黑龙江省内外从事大豆种植、加工、贸易、流通、信息、科研、金融、市场营销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接受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协会宗旨:
协会以保护中国非转基因大豆,推动大豆产业发展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履行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的职责,“协调、自律、维权、服务”,为国家实施大豆产业政策服务、为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服务,协调利益关系,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大豆产业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大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工作:
一、宣传贯彻国家大豆产业发展政策;
二、分析大豆产业及相关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接受政府委托,对大豆生产、加工、流通、科研现状和大豆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制定大豆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制定大豆产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推动大豆产业健康发展;
四、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大豆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产业信息平台,通过协会门户网站及协会内部刊物,向会员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
七、推动现货与期货相结合的大豆定价机制的建立,引进开发先进的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的功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稳定生产,促进流通;
八、宣传国产非转基因大豆的优势,实施标识认证和产品可追溯制度,保护非转基因大豆资源,提升会员大豆品牌价值及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九、组织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技术交流、会展招商、产品推介活动,参与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生产、加工、流通和科研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发展与大豆产业相关的公益事业;
十、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的调查申请,代表会员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的调查应诉工作;
十一、接受任职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