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是直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负责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受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同时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工作指导。
沿革
1982年初中共黑龙江省委作出成立黑龙江省志编审委员会的决定后,1982年2月24日成立了黑龙江省地方志研究所,是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省志的编纂和省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88年5月1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地方志研究所更名为省地方志办公室,并由副厅级单位升格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秘书处、机关党委、省志指导处、省志编纂处、出版发行处、市县指导处、研究室和《黑龙江史志》编辑部。编制40人。
1991年4月23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当代黑龙江省地方史、专业史的编纂研究任务统归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省地方志办公室同时挂当代黑龙江研究所的牌子,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兼任当代黑龙江研究所所长。1998年9月15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式批准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研究室、省志指导处、省志编纂处、省志出版发行处、市县志指导处,分别为当代黑龙江研究所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研究室。
任务
省地方志办公室(当代黑龙江研究所)目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黑龙江省志》的编纂指导,终审定稿、出版发行;负责全省的旧志整理和地方志资料的保存、利用;负责《当代黑龙江简史》的编写和《当代黑龙江丛书》的组织指导、审定;负责全省各地市县地方志编纂的指导、审稿;负责《黑龙江史志》刊物的编辑、发行,开展方志理论的研究。
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1998年5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颁发《黑龙江省续志工作规划》。2003年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志第五次工作会议,全省修志工作者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续志工作之中。2003年,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12年7月召开了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和回顾了几年来的工作,对下一步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有力推动了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和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发展。
成果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全省广大修志工作者经过近20年的努力奋斗,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含分志、分卷在内,全省计划出版的省、市(地)、县(市)三级志书共253部,现已全部编纂完成。截止2003年7月底,《黑龙江省志》100部分志,153部市、县志已全部出版发行。
黑龙江省已出版的志书多次在国内获奖。在1993年全国优秀志书评奖活动中,有39部志书获奖;在1997年8月全国第二次优秀志书评奖活动中,该省推选的8部志书,又全部获奖。
在不断加强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努力推进志书编纂工作的同时,省地方志办公室还十分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逐步培养了一支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修志队伍。
为进一步开展用志工作,使地方志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全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实现省地方志办公室办公自动化、数字化,2000年初,在省政府支持下,省志办建成了省情信息资源库(网上方志馆),各处室全部配备了微机。这一工程的落成,既可向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随时提供省情方面的各种信息,又为修志工作创造了现代化的办公条件。2013年6月24日,黑龙江省方志馆建成开馆,使我省告别了没有省级方志馆的历史,成为全面展示我省历史与现实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