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作家协会(Heilongjiang Writers Association)是在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的领导下,由黑龙江省各民族作家、作者及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黑龙江省群团机关单位。经黑龙江省委1986年第31次常委会决定成立,为独立的正厅级机构。
发展历史
1986年,经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第31次常委会决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成立。
2010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3年4月9至10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第六届三次全委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7年2月21至22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六届六次全委会在哈尔滨北大荒国际饭店召开。
2018年3月20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六届七次全委会在哈尔滨召开。
2020年1月7至8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全省代表大会。全省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全省委员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省代表大会的个人代表,由团体会员组织居住地或该系统所属的协会个人会员,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全省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由团体会员从其主要负责人中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
在全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省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批准全省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和增补;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省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全省代表大会和全省委员会的决议。
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全省委员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省委员会由全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各团体会员参加全省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团体委员制,由团体会员从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中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报请全省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在全省委员会闭会期间,各团体会员推举的全省委员会团体委员,如因工作变更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替补人选由原单位另行推举,报请主席团审议通过。全省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省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各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每年举行一至两次。
协会根据需要以及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若干个由作家、评论家等组成的专门委员会。
协会必要时设立名誉职务。具体人选由全省委员会推举或主席团聘请。
据2024年1月协会官网数据,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拥有3个内设机构、1个事业单位、10个专门委员会。
组织会员
据2024年1月协会官网数据,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拥有21个团体会员。
协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凡赞成协会的章程,在黑龙江省生活、学习和工作,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自己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会员两人介绍,经专家评议,主席办公会审议,党政办公会批准,即为个人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在黑龙江省工作或生活者,应为协会当然会员。会员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自觉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崇德尚艺、潜心耕耘,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
外省作家协会会员迁来黑龙江省者,通过一定程序办理转会后即为个人会员;黑龙江省作协会员调到外省者,如自己要求,协会负责将其会籍介绍给外省作协。
凡赞成协会的章程,并有相当数量个人会员和健全的办事机构的市、地、产业作家协会等,向协会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协会团体会员。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享用协会的福利设施等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协会对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团体会员接受协会的委托,负责代为联系协会在该地或该系统的个人会员。
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协会予以保护,协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会会员如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严重违纪行为、触犯刑律,经协会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业务资产
组织作家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尊重和遵循文学创作规律,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鼓励作家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资源创作文学作品,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
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等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团结联系新兴文艺群体,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担负面向社会对文学从业人员进行文学评奖、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资格评审等职责。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家,尊重少数民族文学的传统和特色;尊重少数民族作家使用该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与发展。
加强文学阵地建设,办好黑龙江文学馆和黑龙江作家网。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质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巩固和扩大全中国各民族作家的大团结,增进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加强同兄弟省市作家协会和作家之间的联系与团结,交流经验,虚心学习,促进我省文学事业的繁荣;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同世界各国作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加强会员自律,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增进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与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合作,促进文学产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作家协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发挥文学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举办作家的福利事业,积极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联系志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学的文学社团;做好业务由协会主管的全省性文学社团的管理工作。
协会的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黑龙江冰雪文学周”是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龙江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文学赋能冰雪旅游、冰雪经济,动员全省作协系统,在冰雪旅游季组织开展的系列文学活动。
2024年1月10日,“黑龙江冰雪文学周暨冰雪文学主题展”启动仪式在黑龙江文学馆举行。
2023年6月23日,由黑龙江省作家协会、黑龙江少年⼉童出版社、哈尔滨学院联合主办,省作协⼉童⽂学委员会、黑龙江冰雪⼉童⽂学创研基地承办的“新时代龙江⼉童⽂学学术研讨会”是进⼊新世纪以来,黑龙江省规模最⼤的⼀次⼉童⽂学的学术研讨活动。该次会议旨在进⼀步盘点新时代黑龙江⼉童⽂学创作成绩,全⾯总结黑龙江省新时期⼉童⽂学事业的经验,助推黑龙江省⼉童⽂学读物的出版,积极促进⾼等师范院校的⼉童⽂学教学与研究。
2023年11月23日,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中文在线协办的伪戒《永生世界》研讨会在线上召开。网络文学评论家、平台编辑、网络文学作家和读者30余人参会。研讨会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副主任朱钢主持。
荣誉表彰
2021年6月22日,黑龙江省作协机关党支部被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黑龙江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萧红文学奖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人民日报出版社和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共同主办。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学奖是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全省少数民族文学奖。该奖项的设立,是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黑龙江省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关怀和爱护。该奖的宗旨是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文学人才,促进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努力推动和实现各民族文学共同繁荣发展。
调研活动
2023年10月11至13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联合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奋进新时代龙江森工行”黑龙江省作家协会龙江作家看龙江调研采风活动。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徽由一条龙演变而来的“文”字,外圈上下方为协会中英文名称。
协会宗旨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黑龙江省各民族作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为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