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稿”一般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出于损害竞争对手名誉的目的,编造虚假信息进行整合创作,并对外发布的文章。一条完整的“黑稿”产业链包含授意企业、商业间谍、“黑稿”写手、“黑稿”发布者等一系列参与者。
近年来,随着网络
自媒体数量和类型的增多,“黑稿”的传播介质和传播手段变得更加复杂、隐蔽。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收买一些影响力较低的自媒体,借它们之手发出“黑稿”, 同时安排“
推手”或“
水军”进行二次传播。通过这样的运作模式,这些企业既达到了
商业诋毁目的,又不暴露身份。另外,为了扩大“黑稿”的影响力,一些“黑稿”往往选择在竞争对手的重要经营节点对外发布。
身小力弱的中小微企业很容易被“黑稿”盯上。这些企业或由于维权过程繁琐,或缺少处理经验,为息事宁人被迫选择花钱消灾。有的账号尝到“甜头”后,屡屡伸手,甚至雇佣“黑稿”写手、“黑稿”发布者。一些自媒体、公众号所有者法律意识淡薄,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认识到,收钱写黑稿、收钱发黑稿给企业带来巨大商誉损失,会令自己与违法犯罪扯上关系。
一些自媒体往往打着民意和“言论自由”旗号,实际上是通过“黑稿”、碰瓷、炒作、勒索等方式将流量变现,对于这种利用互联网规则和技术来肆意操纵控制舆论的行为,平台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将法律与大数据、联合惩戒制度结合起来,对“黑稿”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