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交易是指未经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未经过质检部门检测、由买卖双方私下协商达成的
非法、暗中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由于
供求关系等因素的作用,通常已形成相当规模,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交易行为。
参与黑市交易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或大或小的团伙,还可以是具有合法名义的单位或法人等。他们有的从事单线交易,有的从事多边交易,有的形成网络交易,有少数
不法分子甚至与境外黑社会或
走私集团、贩毒集团勾结在一起,从事大规模的非法倒卖活动。
黑市交易的客体主要有这样几类:不允许作为商品买卖的对象,如妇女、儿童、枪支弹药等;由国家专营的商品,如黄金、外汇、文物、药品等;对社会公众利益有极大损害的东西,如海洛因、鸦片、黄色书籍、淫秽录像等。总之,被法律禁止进行市场交易或自由交易而由不法分子私自转手和倒卖的客体,都可构成黑市交易的对象。
黑市交易的场所完全隐匿于“地下”。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为了躲开社会舆论的监督,在从事黑市交易时,采取了一系列特有的手段和方法。黑市语言,外界人难以听懂;联络暗号,圈外人无法破译;讨价还价,利诱威胁无所不用;付款方式,神秘莫测;交货地点,虎穴狼窝。从反映黑市交易的大量影视片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幕幕肮脏、诡秘、惊险、贪婪的镜头。
黑市交易的对象大都是国家稀缺的资源和物品,或者禁用的物品,供求矛盾很大,黑市价格很高,一旦交易成功,不法分子可以获得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收入。在大把金钱的诱惑之下,一些人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贪欲越来越大,在很多领域张开了鲸吞之口。
从事黑市交易虽有很大风险,但由于有高额利润作为补偿,它足以使一些物欲横流者精神起来,不惜冒一切风险,看准“机会”大干一番。一旦成功,腰缠万贯,可坐享人间福。若失败了,进去蹲它几年就是了。这是从事黑市交易者的普遍心理。
不法分子从事黑市交易,所用的手段残忍毒辣,造成的后果触目惊心。很多禁品贩运进来i倒卖出去,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破坏社会的安定,其后果无异于图财害命。从事黑市交易的个人之间、团伙之间,以及与警方之间,不断发生暴力冲突。为了抢夺赃款和逃避法律的制裁,大打出手,直至使用枪支、炸弹、剧毒,给对方以毁灭性报复。他们不计后果,纯属亡命之徒。
黑市买卖交易的商品,一般是国家明令禁止市场流通的,如票证、外币、文物,珠宝等,或是属于市场紧俏的商品物资。这些商品的黑市价格,往往比国家牌照或公开市场价格高很多,交易者正是抓住这个差距,通过买进卖出,获取暴利。黑市交易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国民经济建设,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应对此予以严格制止,坚决取缔,并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