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氏娥
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
黎氏娥(越南语:Lê Thị Nga),女,京族,出生于1964年12月20日,越南河静省河静市北河坊人,于1990年11月2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高级政治理论水平,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2年—1986年,在河内法律大学经济学院学习;
1986年6月—1988年5月,清化省司法厅文件室干部;
1988年5月—1992年,清化省清化市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2年—2000年,清化省清化市人民法院法官;在河内法学院进修(1994年-1998年);越南国会代表,越南第十届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1997年5月);
2001年1月—2003年4月,清化省清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越南国会代表,越南第十一届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2002年5月);
2003年5月—2005年1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法律司副司长;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进修高级政治理论(2003年10月-2006年10月);
2005年1月—2007年6月,越南第十一届国会专职代表,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7年7月—2016年4月,越南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国会司法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1月);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
2016年4月—2021年1月,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国会党团委员,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2016年4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南-波兰友好议员会议主席;越南国会女议员小组副主席;
2021年1月—至今,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国会党团委员,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越南国会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司法委员会主任;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员;越南-波兰友好议员会议主席;越南国会女议员小组副主席;
2021年6月,当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担任职务
越共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越南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越南第十三届(2016年4月)、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
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
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成员;
越南-波兰友好议员会议主席;
越南国会女议员小组副主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9 22:1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