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栋国,(1952年-),生于香港,籍贯广东顺德,
伦敦大学(校外)法学士。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议员。
2012年6月28日,依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其中,黎栋国被任命为香港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负责多个政策范畴,包括维持治安、实施有效和高效率的出入境及海关管制、协助罪犯改过自新、协助吸毒者戒毒,以及提供快捷可靠的消防及紧急救援服务。保安政策,由纪律部队负责执行,包括香港警务处、消防处、惩教署、入境事务处、
香港海关和政府飞行服务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