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镇磐Huang Zhenpan(1873—1942)字石安,湖北
武昌人。生于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曾任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为孙中山身边法律顾问之一。
早年考中清朝秀才,后以官费派日本,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毕业后与廖仲恺做吉林巡抚陈昭常幕僚,实奉孙中山之命从事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后任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为孙中山身边法律顾问之一。1913年宋教仁遇刺后,黄以检察官身份承办此案,于袁世凯杀人案起诉后,即离职避居上海租界。为生计,与沪商黄楚九合办五洲药房。袁死后任上海律师公会会长。1919年为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陈炯明叛变后,到上海与徐谦、沈钧儒合办上海法学院,任副院长。1923年3月9日至7月12任广东大元帅府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1927年12月2日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后调刑庭庭长。1931年7月4日任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委员。1932年4月6日任中央公务惩戒委员会委员。1937年退职后一心经营上海五洲药房。1942年汪伪政权邀其出任司法院院长兼司法行政部部长,黄托病坚辞不就。同年3月因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出枪相逼,黄于惊中跌倒。为痰盂碎片所伤,因流血过多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