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
原松江海防同知
黄芳(生卒年不详),湖南长沙人,字荷汀,道光十五年(1835年)举人。
1855年任上海县知县,1858年任松江海防同知,1862年署理上海道台。次年6月25日与美国驻上海领事熙华德议定美租界界址:西从护界河对岸之点起,向东沿苏州河及黄浦江到杨树浦,沿杨树浦向北三里为止,从此向西划一直线,回到护界河的起点。11月23日与法国领事喇慕订立法租界内抽税协约9条,规定法租界内华人房租纳税为每年每百两抽16两,其中8两归上海道台充会防军饷,8两为法租界巡捕房经费。12月1日,英、法、美、葡、俄5国领事联名致函黄芳,要求其承认将与无条约国外国人的管辖权交由领事团授予工部局,竟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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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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