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涯镇,隶属于
山东省德州市
德城区,地处德城区南部,东邻
抬头寺镇,南邻平原县
三唐乡,西与河北省
故城县隔古运河相望,北邻
新华街道。区域面积105.36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黄河涯镇户籍人口59700人。
历史沿革
1961年9月,建黄河涯公社。
1994年,改为黄河涯乡。
1993年,二十里铺乡并入。
1994年9月,撤乡设黄河涯镇。
2000年6月,王村店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黄河涯镇辖焦庄、东西屯、大史、前后李、王律、乐章、嘉和、李家庙、李家桥、闸北、王程寨、绿苑、沙杨、三十里铺、九村、滕庄、王村店、黄河涯、馨秋、桃园、鑫源、宋奇屯、许庄、四新、廿里铺、大于庄、新纪庄、漳卫新、耿李杨29个村民委员会;下设8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黄河涯镇下辖29个社区:绿苑社区、新纪庄社区、耿李杨社区、闸北社区、王程寨社区、前后李社区、大史社区、东西屯社区、馨秋社区、桃园社区、大于庄社区、王村店社区、鑫源社区、李家桥社区、三十里铺社区、嘉和社区、乐章社区、廿里铺社区、四新社区、漳卫新社区、李家庙社区、沙杨社区、九村社区、焦庄社区、王律社区、黄河涯社区、宋奇屯社区、许庄社区、滕庄社区,镇人民政府驻黄河涯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黄河涯镇,地处
德城区南部,东邻
抬头寺镇,南邻平原县
三唐乡,西与河北省
故城县隔古运河相望,北邻新华街道。区域面积105.36平方千米。
水文
黄河涯镇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京杭大运河流域。
自然灾害
黄河涯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连阴雨、冰雹等。
人口
2011年末,黄河涯镇辖区总人口5104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700人。总人口中,男性25995人,占50.9%;女性25047人,占49.1%;14岁以下10771人,占21%;15~64岁34727人,占68%;65岁以上5544人,占1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0525人,占99%。
截至2018年末,黄河涯镇户籍人口59700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黄河涯镇财政总收入3145万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94万元,比上年增长6.5%。
截至2018年末,黄河涯镇有工业企业18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7家。
农业
2011年,黄河涯镇有耕地面积10.6万亩。
黄河涯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
黄河涯镇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蔬菜。2011年,棉花种植面积1.6万亩,可向社会提供0.32万吨商品棉。蔬菜种植面积0.8万亩,产量0.7万吨。
黄河涯镇畜牧业以饲养鸡、生猪为主。2011年,家禽饲养量300万羽,上市家禽200万羽;生猪存栏量300万头,生猪出栏3.5万头。
2011年,黄河涯镇累计造林5.5万亩,其中防护林3亩,经济林1.5万亩。
工业
2011年,黄河涯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职工474人,实现工业增加值5.6亿元,比上年增长16%。
商业
2011年末,黄河涯镇有商业网点445个,职工862人。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黄河涯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3个,会员960人,
2011年末,黄河涯镇有体育场地11处,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体操、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38%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
2011年末,黄河涯镇电视转播38个频道,有线电视用户96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46%。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黄河涯镇有幼儿园在园幼儿1201人,专任教师56人;小学10所,在校生3754人,专任教师19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100人,专任教师11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716万元。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黄河涯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卫生院1所,病床70张。专业卫生人员110人,其中执业医师37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注册护士15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6000人次。
2011年末,黄河涯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数4.5万人,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黄河涯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户,人数29人,支出5.9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46户,人数1736人,支出177.07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80人,支出21.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0人,支出3.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8人次;农村临时救济346人次,支出4.6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4人。
交通
黄河涯镇已形成由京沪铁路、京台高速、105国道、101省道等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京沪铁路境内长12千米。京台高速公路境内长1千米,105国道境内长10.8千米,101省道境内长12千米。
荣誉称号
2022年12月,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馨秋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