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本(约1436-1488),字乔岳,号朂斋,江西乐安同富黄氏第17世,明
正统元年前后生[1],成化元年乙酉
[2]以诗经中乡举,成化二年春登罗伦榜第[3]。
成化四年戊子[4]秋,授湖广石首[5]
县尹,初令知县,抚民如子,莅政有方,时荆襄寇起,兵旅之费,多出郡邑,措置不覆,上下重之[6]。三年,铨曹[7]以巡抚、巡按、布按二司官
杨璇[8]等连章保奏,以清慎特擢为云南道监察御史[9]。后奉敕往云南清理军政,疏核守监
郑文奎不法事,权事
汪直[10]庇之。以道遇韦英失敬,遂为英鞭挞不可言[11]。
成化十三年夏四月,自云南、贵州清军刷卷还,汪直令韦瑛搜得象笏一,执送
锦衣卫,诬本落职[12],问为民。部署台省,交章论究,不报。宏治初召还,未及赴任,卒于家[13]。
[1] 因旧谱缺页,故生年不详。据道光年所修《同富黄氏七修族谱》:本为悦保之孙,宽厚之子。宽厚字直道,永乐戊戌(1418)生,子五:本、根、乔、节、德实(出养养为允安后)。黄本约为
正统元年(1436)前后出生。
[3] 清光绪25年《浙江通志·卷131·选举9》(清·嵇曾筠著):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丙戌科殿试金榜: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共3名:
罗伦、
程敏政、陆 简;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共98名……;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共252名:……
董韬……黄本……。
[8]
杨璇,明代无锡人,字叔玑,明成化四年春三月,改户部右侍郎杨璇为右副都御史,抚治荆、襄、南阳流民。病死于河南巡抚任上。
[9]
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为正七品,清代为
从五品。
[10]
汪直擅政,又称汪直乱政、汪直用事、汪直专权,是指明朝成化十三年(1477年)至十九年(1483年)间,太监汪直通过
西厂控制、扰乱朝政的时期。虽然
汪直擅政没有像
王振擅政一样导致明朝政权有颠覆的危险,但其却打开了
宦官通过警察特务系统与朝廷官员勾结的先例。
[11] 《病逸漫记》(明·陆釴撰):“五月初九日,罢
西厂。而百户韦英,为直鹰犬,遣人四出,所得赃吏一二,然自达官以下,许先报后闻,凡文官无辜受其屈辱者甚多。御史黄本以道遇韦英失敬,遂为英鞭挞不可言。”
[12] 《
明史纪事本末》(清·谷应泰)第37卷《汪直用事》:“宪宗成化十三年夏四月,御史黄本云南、贵州清军刷卷还,汪直令韦瑛搜得象笏一,执送锦衣卫,问为民。”
[13] 同治10年《乐安县志》卷八《人物·宦业》第6页:黄本,字乔岳,字朂斋,同富人,由进士任石首令,以清慎擢监察御史,复巡按云南,疏核守监郑文奎不法事,权事汪直庇之,诬本落职,部署台省,交章论究,不报,宏治初召还,未及赴任,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