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上文潞公书》是宋代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黄州上文潞公书
轼再拜。孟夏渐热,恭惟留守太尉执事台候万福。承以元功,正位兵府,备物典册,首冠三公。虽曾孙之遇,绝口不言;而金滕之书,因事自显。真古今之异事,圣朝之光华也。有自京师来转示所赐书教一通,行草烂然,使破甑敝帚,复增九鼎之重。
轼始得罪,仓皇出狱,死生未分,六亲不相保。然私心所念,不暇及他。但顾平生所存,名义至重,不知今日所犯,为已见绝于圣贤,不得复为君子乎?抑虽有罪不可赦,而犹可改也?伏念五六日,至于旬时,终莫能决。辄复强颜忍耻,饰鄙陋之词,道畴昔之眷,以卜于左右。遽辱还答,恩礼有加。岂非察其无他,而恕其不及,亦如圣天子所以贷而不杀之意乎?伏读洒然,知其不肖之躯,未死之间,犹可以洗濯磨治,复入于道德之场,追申徒而谢子产也。
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到黄州,无所用心,辄复覃思于《易》、《论语》,端居深念,若有所得,遂因先子之学,作《易传》九卷。又自以意作《论语说》五卷。穷苦多难,寿命不可期。恐此书一旦复沦没不传,意欲写数本留人间。念新以文字得罪,人必以为凶衰不详之书,莫肯收藏。又自非一代伟人不足托以必传者,莫若献之明公。而《易传》文多,未有力装写,独致《论语说》五卷。公退闲暇,一为读之,就使无取,亦足见其穷不忘道,老而能学也。
轼在徐州时,见诸郡盗贼为患,而察其人多凶侠不逊,因之以饥馑,恐其忧不止于窃攘剽杀也。辄草具其事上之。会有旨移湖州而止。家所藏书,既多亡轶,而此书本以为故纸糊笼箧,独得不烧,笼破见之,不觉惘然如梦中事,辄录其本以献。轼废逐至此,岂敢复言天下事,但惜此事粗有益于世,既不复施行,犹欲公知之,此则宿昔之心扫除未尽者也。公一读讫,即烧之而已。
黄州食物贱,风土稍可安,既未得去,去亦无所归,必老于此。拜见无期,临纸于邑。惟冀以时为国自重。
作品鉴赏
施宿《东坡先生年谱》定此书作于元丰三年庚申(1080):“二月至黄州,四月,上文潞公书。”
文潞公即文彦博。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出狱不久,即给文彦博写过一封信,征求士大夫对自己的看法,并很快得到文彦博的回信。苏轼到黄州后不久,又给文彦博写了这封信。信中陈述自己到黄后正潜心研究《易》、《论语》,并想把所著的《论语说》五卷献给文彦博。这大概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感谢与表白吧。
值得注意的是该信第三段生动描写了当苏轼得罪被捕时,家人如何在惊怖之余愤而烧掉苏轼著作的情景。这一悲剧是封建专政制度造成的。
作者简介
苏轼(1037一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进士。历杭州通判。密、徐、湖三州知州。因“乌台诗案”贬居黄州。哲宗朝官至礼部尚书,先后出知杭、颊、扬、定等州。卫贬谪惠州、儋州。与父洵、弟辙并称“三苏”。有《东坡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