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并公布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50名重大在逃人员名单,黄嘉莉被列其中。
2019年7月24日,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公安局接民众举报称,通缉令中的36号在逃人员
梅葆及其同案嫌疑人37号在逃人员黄嘉莉在上林县一村落藏匿。警方迅速组织抓捕,梅葆、黄嘉莉被抓获归案。
经警方调查,2019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梅葆和黄嘉莉通过QQ与陕西某公司财务宋某联系,冒充该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某,要求宋某向其指定账户转账126万元(人民币,下同)。宋某转账后发现受骗。经查,梅葆和黄嘉莉还多次冒充公司企业老板诈骗财务人员,诈骗金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