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林业局是黄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黄州区新港一路8号,现任领导为骆明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起草地方性林业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按照市区分工,实施市区林业行政执法。
(二)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和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七)研究提出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十)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骆明正:局长
陈智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建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年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万里: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伍雄军: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长
陈旭:局副县级领导
陈世雄:陈世雄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会务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规章和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档案、保密、信访、综治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办文件;起草、修改全局性、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稿,对局发文件、材料负责审核;负责信息督查工作;负责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做好林业宣传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级林业工作情况,收集编发林情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养)人员管理服务和协助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人事、劳资、考核、考评、等工作。
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组织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工作,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市级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造林科: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科: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拟订相关地方性林业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木采伐、运输、林产品加工行政许可审批;负责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科技教育与产业科:编制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负责林业产业统计年报,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建设;收集和发布林业产业信息;承担承办林业龙头企业和优势项目的推荐及申报;组织林业招商、产业推介活动,承担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林业招商引资工作。
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受委托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湿地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及行动规划;组织全市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和建档;负责提出我市重要湿地名录和相关申报工作。
森林公安局:管理林业公安队伍;组织对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和处理;组织对林业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提请检察院批捕或刑事拘留;处理扰乱林区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案件;加强护林防火,认真抓好防火队全,制度设施三项基础建设,制定扑火预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建立护林责任制,组织封山巡查,护林检查;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人严治警,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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