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萍,女,1975年11月1日生,黎族,海南陵水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2000年,进陵水黎族自治县
文罗镇五星村委会工作;
2016年,当选为文罗镇五星村党总支部书记。
现任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五星村党总支部书记。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2022年4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
所获荣誉
2014年海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
2016年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1月19日,黄丽萍获得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表彰。
2018年3月,全国妇联做出决定授予
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8年10月,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先后获得“全国老区妇女创业创新标兵”“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海南省劳动模范”“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20年前,黄丽萍放弃了海口舒适的工作、生活,回乡投身创业,通过联营帮带等方式带领家乡村民种植芒果等增收致富。当选五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抓党建促脱贫,引领村民先后成立新型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妇女黎锦专业合作社、朝天椒种植基地、陵水文罗乡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村民的年均人收入从不到4000元提升到近7000元,带动133户573名贫困户脱贫。
职务任免
2022年4月29日,黄丽萍当选海南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
2023年3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黄丽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