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朱镕基总理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即“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强卫士”。麻城市工商局依法组织管理管辖范围内各类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和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等职责。
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辖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地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负责辖区内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
(十二)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领导本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工商机构的工作关系;制订政务工作制度;起草和审议有关文件和报告;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督办、综合统计、信访、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宣传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层队伍建设。
法规科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参与行政案件的核审、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财务科
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报和预算管理;负责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系统经费保障工作;研究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系统收费管理和票据的发放及监管工作;负责系统资产、装备管理和基本建设;承担系统内部审计职责。
市场规范管理科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商标广告合同监管科
负责全市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商标使用,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和湖北著名商标;查处或参与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组织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查处或参与组织查处违法广告。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处理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
纪检(监察)室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
机关党办
负责系统党务工作。
工会
负责系统群团工作。
直属机构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加挂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属本市法定管辖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加挂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麻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在相关科室的协助下,查处商标广告违法案件和合同欺诈案件;协调指导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⑴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制度和办法,对重大消费纠纷进行调处; ⑵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⑶负责机动车辆运输市场、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事业单位
个私协会
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消费者委员会
负责消费者投诉,调查、调解纠纷。
联系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