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头乡,隶属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地处
涉县西北,东与
木井乡、
西戌镇毗邻,南连
偏店乡,西与
索堡镇接壤,北接偏城镇。辖区面积109.17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鹿头乡户籍人口为18337人。
历史沿革
民国初期,属山西省黎城县。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后,属偏城县偏城办事处。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偏城县南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属涉县第八区。
1953年,设立东鹿头乡,改属第七区。
1958年,属偏城公社。
1962年,析出,成立东鹿头公社。
1964年,属偏城区。
1984年3月,复置鹿头乡。
1996年,宇庄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鹿头乡辖东鹿头、西鹿头、符山窑、王家岗、核桃树角、壮口、史家渠、龙泉寺、郭庄、花木蛟、董家沟、秦家脑、老固背、东安居、西安居、东宇庄、西宇庄、木口、杨家庄、青峰、林峰、峪蛟新22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鹿头乡辖2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东鹿头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鹿头乡地处
涉县西北,东与
木井乡、
西戌镇毗邻,南连
偏店乡,西与
索堡镇接壤,北接偏城镇。辖区面积109.17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鹿头乡境内主要自然资源有铁矿石、白云石、花岗岩。铁矿石主要分布在符山,地处符山窑村;白云石、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安居、宇庄村沿线山内。
人口
2011年末,鹿头乡辖区总人口1742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17人,城镇化率4.7%。总人口中,男性9021人,占51.8%;女性8407人,占48.2%;18岁以下3595人,占20.6%;19~35岁5241人,占30.1%;36~60岁6274人,占36%;61岁以上2318人,占13.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7326人,占99.4%;有壮、苗、回、彝等6个少数民族,共102人,占6%。人口出生率18‰,人口死亡率4‰,人口自然增长率1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53人。
2017年,鹿头乡常住人口13609人。
截至2018年末,鹿头乡户籍人口为18337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鹿头乡财政总收入255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6万元,比上年增长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万元、增值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0.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9%。
2018年,鹿头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农业
鹿头乡耕地面积1.9万亩,人均1.1亩,以种植小麦、玉米、干鲜果品为主。
2011年,鹿头乡农业总产值1.7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5410吨,其中小麦800吨、玉米3304吨。主要经济作物主要有核桃、花椒、柿子、无公害蔬菜等。蔬菜种植面积86公顷,主要品种有西红柿、胡萝卜、马铃薯等,年产量4856吨。其中西红柿1024吨,胡萝卜927吨,马铃薯1128吨。核桃年产量2385吨,花椒185吨。
工业
鹿头乡以采矿、矿石加工为主。
2011年,鹿头乡工业总产值5.9亿元。工业企业102家,职工781人。实现工业增加值6874元,比上年增长15.4%。
商业
2011年末,鹿头乡有商业网点150个,职工312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402万元,比上年增长11.7%。
金融
2011年末,鹿头乡境内设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类存款余额1600万元,比上年增长0.9%。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鹿头乡有戏院16个、文化广场15个;各类文化专业户3户,各类图书室23个,藏书4万册。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祥符寺石碑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鹿头烈士陵园、奉仙寺2处。学校体育场2处,9.1%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8%。有线电视用户4972户,入户率97.5%。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鹿头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81人,专任教师8人;小学9所,在校生1288人,专任教师8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908人,专任教师8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9%,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8%。
2011年,鹿头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70万元,比上年增长7.7%。辖区内主要学校有鹿头中学。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鹿头乡有卫生院2所,村卫生室15个;病床2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2张;固定资产总值13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4名,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4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400人次。22个村560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3.9%。
社会保障
2011年,鹿头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8户,人数20人,支出3.2万元,比上年增长0.5%;医疗救助2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8人次,共支出1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73户,人数693人,支出66.5万元,比上年增长5.4%。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2万元,比上年增长1%。收养农村五保人员77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7849人,参保率98.5%。
邮政电信
2011年末,鹿头乡有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4613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90%;移动电话用户5126户,宽带接入用户2819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36万元。
交通运输
鹿头乡有全乡农村公路里程60千米,实现村村通公路。
历史文化
因乡政府驻东鹿头村而得名鹿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