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
鹤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是鹤壁市的国家机关,内设办公室等5个机构。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三)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研究制定推动全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措施,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贯彻落实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快科技与产业集聚区的有机结合,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负责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市级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和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协调、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查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管理全市科普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制定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区,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县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鹤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查办、宣传、新闻发布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办公自动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编制科学技术经费支出预、决算和使用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技进步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核;负责全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组织申报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组织评审;负责鹤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鹤壁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科技办公室工作。
(二)计划和条件财务科。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起草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发展年度计划;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指导科研单位体制改革;对市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推动县区科技发展;加快科技与产业集聚区的有机结合,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三)高新技术和国际合作科。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相关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推荐申报工作;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研究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科技宣传。
(四)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开展低碳经济技术研究。
(五)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管理科。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和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审查、鉴定、统计、登记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等。
市局领导
张建华:局长
和运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计划与条财科、农村及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开发培训服务中心
马明君: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高新技术科 科技成果科。
工作动态
我市举办科技活动周暨科技教育日活动
2013年5月18日上午,2012年第12届科技活动周暨科技教育日活动在市农科院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蔡永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玺、副市长张然、市政协副主席常六出席启动仪式。
蔡永礼宣布我市第12届科技活动周暨科技教育日活动启动。
张然在讲话中指出,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活动,积极在全市营造重视科技、参与科技和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创新意识和科技素养,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业,努力实现“科教兴市”和建设创新型鹤壁的目标。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认真学习程相文同志勇于实践、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深入基层,踏实工作,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程相文代表科技工作者作了发言,他表示,要立足自身岗位,踏实工作,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2届科技活动周暨科技教育日活动于5月18日至24日举办。本届科技活动周暨科技教育日以弘扬科学精神,立足岗位奉献为主题,将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在启动仪式上,蔡永礼、聂玺、张然、常六为获得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的学生代表、优秀辅导员代表、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代表颁奖,为农民代表赠送玉米良种,为市农科院等4家单位颁发匾牌,为科技活动周和科技教育日主题活动签名,参观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展、科技大篷车、市农科院科技新成果展示和市直部门科技宣传展览等一系列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并观看了市第七中学航模表演。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获得“ 2019年度河南省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市科学技术局.鹤壁市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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