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鹤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是鹤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现任局长为吴福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实施所属行业的行政许可等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交通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跨区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
八、参与组织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参与审查城市公园建设项目中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
九、负责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停车场所、公用事业等所属行业有关资质的审批、上报工作。
十、负责所属行业有关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所属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产业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镇燃气管理分工。城镇燃气由市城市管理局监管,城镇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
2.关于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办公信息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参考资料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鹤壁新闻网.2023-02-28
机关简介.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3 18:2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