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医疗保障局
鹤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是鹤壁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现任领导为王永军(局长)。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党群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
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企业离休干部、公务医疗补助等)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基金监管科(基金财务管理科)。
负责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统筹负责基金统计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医保补助基金(资金)核算、拨付、管理等工作;承担医保基金(资金)检查、审计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综合性改革等工作。
(五)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事业单位
1、鹤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机构职能:统筹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监测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经办和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和调控使用全市医保基金;负责医共体(医联体)医保基金经办和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起草编制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上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研判、稽查;负责医保医师、医院医保管理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承担全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核查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信访、宣传工作,提供经办管理咨询、查询等公共服务;承担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辅助性工作;承办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等经办工作;承办市直大中专院校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其他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2、鹤壁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医药价格成本调查、价格测算;协助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调研、论证工作;负责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发布与披露工作;承担全市医药集中采购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终端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技术指导;其他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现任领导
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永军
副局长:陈彦锋
副局长:陈笑冰(试用期一年)、刘宁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1 22:0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