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教育局是
鸡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宣传落实所属单位统战方针和政策,负责所属单位统战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和信息统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市,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市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及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管理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依法依规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校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考试中对工作人员及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协调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汪海军: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市教育学院。
姜钧林:市教育局督学、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主要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栾伟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政策法规、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民办教育培训监管、招生考试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师资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招生考试院,联系民办教育协会、驻局纪检组。
周洪铁: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校安全、教育信息技术工作、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党建群团等工作。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学校安全管理科、机关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协助局长抓人事工作,协管人事科。
宋秋颖: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全市初等教育、中学教育、民族教育、语言文字应用。分管初等教育科(语言文字应用与信息管理科)、中学教育科(民族教育科),联系教育学会。协管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分管体卫艺科、保健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张恒柱: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协助督学抓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协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尹晓东: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协助局长抓基本建设、计划财务审计、对上资金争取和学生资助工作。协管计划财务审计科。
张红雷: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协助周洪铁副局长抓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校园安全、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党建、教育信息技术工作。协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学校安全管理科、机关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科室职能:负责会务、督办、文电、机要、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安全、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政策法规科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考试中对工作人员及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和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统筹推进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承担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及市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教育捐资和贷款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四)初等教育科(语言文字应用与信息管理科)
科室职能:承担全市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小学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小学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小学招生计划。落实小学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拟订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小学、幼儿和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管理小学、幼儿园教材建设。指导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小学升初中的录取工作。协助督导室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参与语文课改试验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中学教育科
科室职能: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初中教育的管理工作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推进初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初中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初中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普通高中、初中招生计划。落实初中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拟订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初中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初中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普通高中、初中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指导普通高中、初中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德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和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承担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管理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协助督导室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科室职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的教学政策措施。依法依规负责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考核及证书审发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并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协调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规划、协调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科室职能: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负责组织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师资管理科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科室职能: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教学相关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承担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学校安全管理科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导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安保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人事科
科室职能: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协助市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所属学校机构编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负责直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科室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以及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科室职能:负责承办市委教育工委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指导工作;承担直接管理的民办教育学校的党建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市区内高中学校的高中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科室职能:负责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负责会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依法负责全市中等层次(含中等)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变更、终止、年检等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黑龙江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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