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枪护军参领
官名
官名。清代火器营属官,掌管内外火器营训练操演之事。
康熙三十年(1691)置。初设十六人(八旗各二人), 乾隆二十八年(1763)改为每旗一人,乾隆三十八年复定内、外火器营各四人,秩正三品。缺出,于副鸟枪参领内拣选补授。
参考资料
鸟枪护军参领.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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