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1932年11月出生,浙江海宁人,194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月,参加革命工作,高中。曾任国务院总理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
人物履历
1949年-1954年,担任上海市南洋中学党支部委员、学生会主席,华东局组织部干部处干事。
1954年-1966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处干事,研究室研究员、副组长、副主任。
1966年-1975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5年-1977年,任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山化肥厂建设指挥部外事组负责人。
1977年-1978年,任全国科学大会筹备办公室文件简报组副组长。
1978年-1980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副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0年-1987年,任国务院总理秘书,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7年12月-1989年7月,兼任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2年3月撤销)
人物事件
1992年3月,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开除党籍。
1992年7月,被判刑。
1996年5月,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