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海,明太祖
朱元璋十世孙,鲁王
朱寿镛第五子,鲁王
朱以派之弟,明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嗣王位,明朝第十一代鲁王(1644年-1662年)。
浙东各地抗清运动兴起后,明兵部尚书
张国维和在籍官僚陈函辉、宋之普、柯夏卿商议,认为急需迎立一位明朝宗室出任监国,而当时在浙江的明朝亲王、郡王,只有在台州的鲁王
朱以海没有投降清朝,自然成了浙江抗清势力拥立的唯 一人选。南明
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十八日,张国维等人奉笺迎朱以海出任监国;二十八日又再次上表劝迎。朱以海到达绍兴后,于七月十八日就任监国。以分守台绍道公署为行在,立妃张氏为元妃,改明 年为监国元年。这意味着朱以海为首的监国政权在乙酉年七月到十二月仍沿用弘光年号。史籍中有“监国鲁某年”和“鲁监国某年”的不同用法,从现存鲁监国颁发的印信来看,两种纪年方法都曾使用过。
隆武帝是以当年七月改元,鲁监国则是次年(1646年)改元,在1645年下半年仍沿用弘光元年。
鲁王政权建立后,控制浙东绍兴、宁波、温州、台州等地,拥有浙中义师及原明总兵方国安、王之仁部,且凭借
钱塘江天险,曾汇兵合攻杭州。但其热衷于与隆武朝争夺皇统,势同水火。鲁监国元年六月不战而溃,
朱以海出海至
舟山。清军迅速平定浙东,鲁王大臣
张国维、
朱大典、
孙嘉绩、
王之仁等先后死,
方国安等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