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1784~1787年在
大陆会议中任职,与人合著了《
西北法令》,成功地领导了西北地区的废除奴隶制的运动。担任制宪大会代表时,他支持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后来,促进了
美国宪法在
马萨诸塞州的批准。
1788年移居
纽约州,成为入选美国参议员该州最早的两位人员之一,1789~1796年任职。作为联邦党的领袖,他积极支持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政策。
1796年,被
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驻英公使,在伦敦任职,一直到1803年。
1804年和1808年,他两次作为联邦党副总统候选人与竞选伙伴
查尔斯·科茨沃思·平克尼参加总统大选,均失败。
1816年的总统大选,联邦党没有正式提名候选人,但对金表示支持。
马里兰州的约翰·霍华德是联邦党的主要副总统候选人。被
门罗击败之后,金参议员成为反对奴隶制的领袖之一。他建议逐步废除奴隶制,给予奴隶主适当补偿,在美国领土之外重新安置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