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翰(1896—1987),天津人。律师,
海商法专家,海损理算专家。1915年毕业于
天津南开中学;1921年毕业于南京
金陵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22年至1923年就读于
美国哈佛大学;1927年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至1937年间担任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代表作品有《海运法》(1933年版)、《共同海损论》(1943年版)、《海上保险法要论》(1944年)《
海商法讲座》(1965年)。其中,魏文翰和其胞弟魏文达编撰的《海商法讲座》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部海商法教材专著,对中国的海商立法体例和教学产生深远影响。
魏文翰曾为旧中国三个理算师之首,海鹰轮船公司董事长,民生实业公司副经理,1943年任民安保险公司常务董事。1948年在上海创办海兴保险公司任董事长,著有《海商法》《海上保险法要论》等。《海上保险法要论》是中国海上保险法领域的第一部专门著作;《共同海损论》和《海上保险学》写于抗战时期资源匮乏的重庆,颇为不易;《海商法讲座》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陆地区第一部正式出版的海商法著作,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仍是该领域仅有的著作,对于中国此后的海商法研究以及海事立法影响深远。
魏文翰名震遐迩,在
抗日战争的战前和战后,上海商界的人都称道他是能保护华商海运界的大律师,学界的人都承认他是法学教授、海商法的权威;而抗战期间,后方的政界工商界也都知道他是民生实业公司的协理、代总经理。卢作罕担任了原国民政府的交通部次长兼粮食局局长的七年间,掌握着大后方水运命脉的民生公司,就是由他代理经营的。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魏文翰便已担任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59年原交通部在上海组建
上海海运学院,魏文翰与魏文达一同进入该校讲授海商法,共同开创了新中国的海商法专业教育,同时也是该校海商法学科的奠基人。期间魏文翰培养了
尹东年、
冯大同等学生,后来分别成为中国海商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著名专家。1962年,为了适应上海航运、外贸企业以及学术团体的需要,上海政治法律学会举办海商法讲座,初期由魏文翰主讲,后因工作繁忙而由魏文达代讲。讲座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持续举办长达十个月之久,听讲者包括船长、教授以及部分学生,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海商法讲座》一书即是在讲座讲稿的基础上增删、修改而成。不同于民国时期的其他海商法研究者多为商法学者,只是兼习海商法,魏文翰的法学研究以及实务经历专精于海商法领域,而且著述甚丰,包括《海运法》(青光书局1933年版)、《海上保险法要论》(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1933年版)、《共同海损论》(中华书局1943年初版、1946年再版)、《海上保险学》(中华书局1944年初版、1947年再版)、《海商法讲座》(法律出版社1965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