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本
明代大同知府
魏大本,字叔中,公元1597年生,卒年不详,汤阴县人。魏大本为官清廉,体察民情,学识渊厚,博古能诗,德才兼备。
魏大本,字叔中,公元1597年生,卒年不详,汤阴县人。明万历二十五年,曾任汤阴县知县。始初,授济南府通判,后改宝庆府通判。时四川、贵州、河南先后用兵,魏大本被总制宣中,由于指挥有方,战斗节节胜利,立下大功,升任大同知府。其间,他治理边事,建立科条,廉洁奉公,本为有功,但因违背上官意图,被诬以他事,罢去官职。
魏大本为官清廉,体察民情,学识渊厚,博古能诗,德才兼备。任汤阴知县期间,除办好公务外,还注意了解辖地的自然环境、人文民俗,游览汤阴、鹤壁的山水、名胜、古迹,今有《汤阴古迹诗》、《汤阴人文》、《北征》、《湖南》诸集留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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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9-0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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