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剧原名《洛水情》,由
舟山越剧团参加浙江省第四届戏剧节获奖。后由
上海越剧院一团排演,
胡越导演,苏进邹、庄德义作曲,崔可迪美术设计,蒋鉴明、周银根灯光设计,孙志贤、黄耘英服装、造型设计。
沈于兰饰
曹植,
华怡青饰
甄洛,
汪秀月饰曹丕,
王金萍饰曹操,陆秀英饰杨修,许矞云饰崔琰,冯小农饰灌均,宋惠玲饰吴质,俞美娣饰刘氏,赵秀英饰卞氏,刘苏兰饰锦屏,陈惠娣饰侍童,周素英饰袁成,陈玲珠饰曹彰,宣凤娟饰丁仪。1991年12月首演于
美琪大戏院,演出受到好评。原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主任
胡导教授在《
上海戏剧》1992年第3期著文评论,以“为越剧‘写意’样式的开拓增辉添彩”为题,赞赏“全剧导演处理很不一般”,“为越剧审美作了一种开拓”。该剧已由上海录像公司摄制成电视剧,1993年获第八届全国戏曲电视剧评比二等奖。1996年该剧重新加工,改名《
曹植与甄洛》,由
赵志刚饰曹植,
单仰萍饰
甄洛,
许杰饰曹丕,张承好饰曹操,顾爱军饰崔琰,应国英饰刘氏,张国华饰杨修,袁东饰灌均,朱元璋饰吴质,吴群饰卞氏,汤榴华饰锦屏,杨婷娜饰侍童,齐春雷饰袁成,顾卫林饰曹将